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6年10月22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审批
江苏-徐州-新沂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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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303/2026-00078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6-10-22
信息名称: ****2026年10月22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文号:
时效:
****2026年10月22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5148

邮箱:****@163.com

邮编:221400

通讯地址:**市钟吾南路17****中心三楼J11窗口

1、

项目名称

**鑫****公司年织造印染2亿米高端服装家纺面料项目(一期织造工程)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鑫****公司拟投资5亿元,选址于******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216号,建设年织造印染2亿米高端服装家纺面料项目。项目计划分期建设,一期购置安装喷水织机、加弹机、整浆并联合机及其他配套设备,先行建成年产2亿米织造坯布生产线。项****经济开发区经发局下发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新经开备〔2025〕69号,项目代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营运期喷水织造废水、地面保洁废水经污水站采用“隔油+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气浮+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回用水池”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喷水织造工序,严禁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满足接管标准后,****开发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加弹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静电除油”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 2021)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环办固〔2026〕18号)及《**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管控要求,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加弹油桶、废焦油、静电装置收集废油等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6、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水防治工作。加强土壤污水源头防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处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危废库等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隐患排查、跟踪监测计划。

7、严格执行《**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废水排放口1个,雨水排放口1个。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8、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建设多级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2、

项目名称

**市窑湾镇水系连通工程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水务局拟投资12404.65万元,组织实施**市窑湾镇水系连通工程,通过开展水系连通、清淤疏浚、岸坡整治等工程措施,并配套建设涵闸站等相应建筑物,对项目区内老山河、新剑秋河、窑草大沟等河道、支渠以及支渠以下斗渠进行综合整治,重点解决河道淤积、排涝功能衰减、水生态系统缺失等突出问题。本项目于2022年2月开工,并于2025年8月完成全部建设,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138条,治理总长度约192.4公里;配套建设涵闸、泵站、桥梁等各类建筑物110座,其中活水闸站1座、排涝涵闸4座、桥梁5座、管涵87个。”****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审批局关于**市窑湾镇水系连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行审批〔2021〕可研41号),项目代码为:2105- 320381-89-01-24877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置临时施工营地,施工期间办公及生活场所均通过租用窑湾镇周边民房解决,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卫生设施处置,不外排。施工期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施工期间科学布设挡水围堰形成封闭作业单元,临时切断清淤河道窑草大沟与周边水系老沂河的水力联系,施工废水严禁直接排入老沂河。废水处理设施应远离河流并由专人管理,严禁废水外排,污染周边环境。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2、项目施工期间应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市工地污染防治管理规范的通知》(徐大气办〔2021〕11号)等规定要求施工,防止扬尘污染,降低施工期扬尘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通过设置密闭施工围挡、场地洒水降尘、裸露土方及堆土密目网全覆盖、规范物料装卸作业控制扬尘污染。通过在排泥区、清淤区喷洒除臭剂、加强施工期臭气监测等措施降低恶臭对外环境的影响。选用低排放施工设备、使用优质柴油、合理调控设备负荷,有效削减燃油废气排放。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表1标准。清淤区、排泥场产生的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标准。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3、项目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监控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避开人员集中区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应标准限值。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4、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淤底泥及弃土、施工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及含油污泥、施工机械废油、水生杂草。项目施工场地生活垃圾、水生杂草委托环卫清运处理;部分土石方回用于整坡及垫滩回填,剩余废弃土石方、淤泥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排泥场;机械废机油及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运营期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运营期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等造成污染。

6、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各类环境事故的发生,避免当地环境受到污染。

7、项目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规范设计,制订并落实详细的施工方案、防洪、水土保持方案、植被恢复方案、生态补偿方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和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和生态扰动,减少对陆生生态、水生生态的破坏;加强场区生态保护,严禁废水、弃渣、垃圾等污染周边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陆生生态、水生生态进行恢复和补偿。严禁超范围施工作业,严禁挤占、扰动和破坏。

3、

项目名称

**市镇级排水管网**改造****处理厂扩建工程)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建设局拟投资1734.45万元,选址位于**省**市窑湾镇口西村,组织实施**市镇级排水管网**改造****处理厂扩建工程)。本工程于2024年5月开工,2025年1月全部建设完成,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为:“****处理厂内**综**池(包括调节池、生化池及二沉池)、絮凝沉淀池、砂滤罐、消毒池、污泥池、辅助生产用房等构筑物,对巴氏计量槽及排放水池、综合设备间等进行适应性改造。建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00立方米/天,全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000立方米/天”。****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审批局关于**市镇级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行审批〔2023〕可研86号),项目代码为:2401-320381-89-01-205109。本次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处理厂厂内扩建工程,其余工程若建设须另行报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清洁生产和绿色低碳原则。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选用优质原材料和先进装备,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减污措施,加强生产管理。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厂接管的镇区的生活污水、污泥脱水滤液、冲洗废水、分析化验废水等进行“粗格栅及提升泵房+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砂滤罐+消毒池”处理达标后,经生态安全缓冲区进一步净化后排入窑炮路边沟(已通过入河排污口论证,2000立方米/天)。尾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D标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水厂的粗格栅、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污泥池均加盖,密闭负压收集的废气(氨、硫化氢)与经管道收集的提升泵房和污泥脱水间废气一并进入“生物除臭滤池”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企业应定期对设备检修维护,及时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厂区主要污水处理设施应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建设,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项目运行期产生的恶臭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5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440-2022)表6二级标准要求。

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以厂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相应的执行标准。****处理厂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管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该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栅渣、沉砂、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收运;除臭装置产生的废填料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检测废液、废包装、检测废包装、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等造成污染。

7、排污口应根据《**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本扩建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污口,依托现有入河排污口,排污口污水排放规模为2000立方米/天。本扩建项目新增1个废气排气筒,废气排放口设置采样口和采样平台,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废水排放口设置pH、CODCr、氨氮、总氮、总磷、温度、流量在线监控、监测装置。落实《报告表》提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8、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各类环境事故的发生,避免当地环境受到污染。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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