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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物料描述:A5.0,B06,容重≤10kN/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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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0×240 | 1000立方米 | 不送样 |
材料必须满足强度要求,不得以次充好,经常材料随机检测。每批次进场材料必须有原材检测报告(带有红章并加盖公章)、合格证(原件)。
一、乙方所提供的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可靠,必须满足以下技术标准:
(1)砌块构造符合图集13J10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构造》
(2)混凝土GB/T 11968-2020《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现行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3)不允许有大面积裂纹和蜂窝孔洞、爆裂、粘模、损坏深度、表面疏松、分层和油污,原材必须使用合格的粉煤灰、石灰、石膏、矿渣、水泥,不准使用二手料、废料。
(4)其他有关加气块的现行国家强制标准及图纸要求。
(5)砌块强度应满足国标要求,不得以次充好。
二、1、甲方安排专人以手机短信、邮件、微信或书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出供货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接到通知后按以上方式及时回复确认并按甲方提出的供货数量和供货时间将货物运至甲方所指定地点**省**市**县温水镇华星精密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及时卸货。完成交付之前的货物损坏灭失、车辆碰撞刮擦及安全等一切灭失风险由乙方负责。
2、在要求到货前,甲方一般应提前1天预约,具体要求到货时间以提前24小时的通知(可为电话通知)为准,如计划有变化,也应于到货之前及时通知乙方。
3、乙方应按甲方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的供货时间、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等提供材料,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及时安排生产和发货,并应保证材料运输的及时性,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因材料发货不及时导致工程出现延误问题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按甲方提出的供货数量和供货时间将货物运至甲方所指定地点,甲方负责及时卸货。
三、合理损耗:
轻微缺棱掉角,破碎尺寸≤20mm
四、
若使用托盘托运,无托盘押金费,丢失一个赔偿一百(铁托和木托同价)。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银行承兑(半年期、乙方贴息)的方式进行付款。
按月结算,每月15日前双方对上月加气块用量对账确认结算一次,甲方根据该批对账数量开具结算单,乙方根据结算单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甲方挂账。开具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全部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1****银行转账方式甲方无息向乙方支付。
2、实际结算单价包含原材料费、装车费、运费、打包费、检测费、贴息费、**税及税金等相关一切费用。本表所列采购量为估算数量,最终按实际供货验收合格的供货量结算。
3、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国家税率发生调整,则根据报价单价(总价)和调整后税率重新计算新的单价(总价)。
4、如乙方不提供发票和收据,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若乙方出具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者套票,由此造成的偷税漏税等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不能全部或不能部分交货的,乙方交货不符合质量要求视为交货不能,都属于乙方违约,乙方应以材料价款为基数,按日 10% 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根据影响施工的程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逾期交货 7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经证实因乙方未取得行政许可、专营授权或材料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和经济纠纷,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因甲方计划不及时而影响乙方的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无故解除合同以及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或依法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总价款的 10 %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剩余损失。
5、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13]%的违约金。
6、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7、若遇业主、监理等质检部门抽检不合格,所产生和造成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按上述约定赔偿。
8、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应按合同总金额 5 %的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检验费、违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