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上航局**市长泾舜丰印染园项目(一期EPC)施工临时用水服务
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SHJJSF-YRYXM-LSYS-202610)
一、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人为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施工临时用水服务 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市长泾镇通港路以东、北站浜以南、后巷路以西、云顾路以北。
建设规模:**标准厂房、配套用房等总建筑面积554141.72平方米。其中花园一期建筑面积275473.12平方米;长东片区建筑面积278668.60平方米。建筑物层数(最大):5层,建筑物高度(最大):24m,单体建筑面积(最大):约20000m2,单跨跨度(最大):15m。
2.2项目工期:2026.****.09-2026.****.31(暂定)
2.3项目地址:**市长泾镇。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使用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采购总价: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零角零分(¥ 400,000.00元);其中:不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陆仟玖佰柒拾贰元肆角捌分(¥366,972.48元),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万叁仟零贰拾柒元伍角贰分(¥33,027.52元)。
以上所示的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卖方提供规定的设备和服务需要的所有费用,凡是未列明相关的项目和工作,其费用应被认为包括在采购总价之中。
4.2支付方式:
(1)水表每月月底抄表结算,用水性质:临时用水,执行水费:1.5元/吨(含9%税)。
(2)水费按临时安装的水表读数乘以协议规定水价进行结算;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推荐签约单位的相关情况:江****公司;地址:无****花园村;性质:****公司;联系人:苏凯;联系方式:139****3606。
推荐理由:**市长泾舜丰印染园项目现场施工过程中,围挡喷淋、养护用水等作业产生较大用水需求,且现场施工主要为中水品质的施工用水需求。根据印染园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现场供水拟接江****公司的回用水,因此拟向该单位采购长泾舜丰印染园项目施工临时用水。
依据《****江****公司采购交易管理办法》第三章 第一节“货物和服务采购方式与适用范围”中的直接采购情形规定,此次直接采购属于“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本次采购符合直接采购条件,基于以上原因,项目部综合考虑选择江****公司作为印染园项目施工临时用水直接采购的供应商。
六、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2日17:30至2026年10月25日17:30(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思伟
联系地址:**省**市**区双闸路98号海峡城5号楼
联系电话:173****9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