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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对“年产10万吨高纯磷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高纯磷酸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港勒沟东大街66号
项目投资:3000万元
建设内容:不新增占地,在原有厂区内空地**一栋磷酸生产车间、两个磷酸成品储罐、新增装车区、装车台以及相应辅助环保设施,新增一条磷酸生产线,年产高纯磷酸10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187****1877
电子邮箱:****@qq.com
(三)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方式:181****206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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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