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暖心”专项行动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544000.00元
采购需求: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开展探访,共计400人,共计1600人次。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探访范围和对象
对**市**、开发区、科左中旗范围内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重点保障易发生居家安全风险、家庭照护**缺失、迫切需要探访关爱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和需求对接服务。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026年11月1日—2026年11月30日,服务时间一个月。
四、探访内容
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情况、安全风险情况、家庭赡(抚)养、关爱服务情况等方面进行询问、提醒和评估,并对重点情况进行记录、汇总和处理。具体内容包括:1.基本生活情况。包括探访对象的身体情况、精神状态、居住环境、生活自理情况等,同时应对探访对象日常生活中存在的困难进行了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2.安全风险情况。探访应对特殊困难人员的生活安全情况有一定的了解掌握,如果发现存在外出流浪乞讨、遭受侵害、发生危重病情、患有严重精神疾病、面临重大困境等情况导致人身安全上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应及时报告属地民政部门,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开展紧急救援处置。3.家庭赡(抚)养情况。应对独居老人、空巢老人赡养情况予以掌握,包括子女外出务工情况、家庭成员实际赡养情况、是否委托他人代为照料等情况。4.关爱保护情况。应对老年人关爱保护情况进行探访,包括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政府兜底保障资金发放情况,各相关部门在养老、医疗、住房、卫生、教育等方面的关爱保护政策落实情况,社会各界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结对帮扶、志愿服务和慈善捐赠等情况。
五、探访要求
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探访工作台账,并按文件要求及时将探访信息录入“**数字民政-幸福养老”平台。合理采取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多种形式进行探访,做到每周探访一次,每月探访四次,确保探访频次和探访效果。
六、选取机构方式
本次向社会力量购买探访关爱服务分为3个标段,探访关爱人数共计400人,共计1600人次。其中**为第一标段,安排资金18.14万元,探访人数134人,探访人次536次;开发区为第二标段,安排资金18.13万元,探访人数133人,探访人次532次;**为第三标段,安排资金18.13万元,探访人数133人,探访人次532次。
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执行“兼投不兼中”原则。
七、参加比选所需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业绩情况表;项目实施方案、服务保证;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参与比选的机构须将比选文件密封后送达到指定地点(一式5份),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比选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未提供或未加盖机构公章的比选资料,均不予受理。
八、其他事项
(一)每个标段参与比选的机构须达到3家及以上方能启动比选程序。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某标段递交响应文件的参选机构少于3家的,该标段不予开标,后续重新组织比选或按相关规定处理。比选当天,报名机构不需到场。标书代写
(二)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方式进行,评分办法见附件。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承接机构条件、报价等进行比选,确定项目中标机构并进行公示。
九、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9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心1号楼219室
方式:现场报名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行政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475-****970
联系人:王悦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
附件:****2026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暖心”专项行动项目比选评分标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