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小时前 | 公 开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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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交发****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任造价鉴定机构的公告 (2026)交发破管发字第52号 2026年1月14日,****法院作出(2026)豫13破申4号民事裁定,依法受理薛万幸对**市交发****公司(以下简称“检测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2026年1月27日,****法院作出(2026)豫13破4号之一决定书,****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人:王永浩)。为****公司的债权审查工作,拟采取遴选方式选任造价鉴定机构,对相关工程中的人工费进行造价鉴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检****集团****公司,主要承担机动车辆检测等业务。公司注册资本81万元,实缴81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庆波,地址位于**市**区**街道中州西路中州大桥向南900米路东。 二、报名条件 1、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从业资格及相应资质,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本次选定的造价鉴定机构****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造价鉴定类),并具有与相关的工作经验; 3、与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无利害关系; 4、****机关、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罚。 三、鉴定内容及要求 (一)鉴定内容:****公司相关工程中的人工费进行造价鉴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检测线项目建设及其他相关工程中涉及的人工费部分。 (二)鉴定目的:为管理人开展债权审查工作提供造价鉴定依据,对相关债权人所申报的工程人工费债权进行审核、认定。 ****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实地查勘、资料收集,并对相关工程的人工费进行核算、鉴定。 ****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就相关工程人工费的有关问题出具专项鉴定报告。 ****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出席债****委员会(如有),对鉴定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六)若债权审查进程较长,在鉴定报告出具后如发生鉴定报告期限届满或其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法院和管理人要求重新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或相关说明,且不再收取鉴定费用。 ****法院和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造价鉴定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1、参加债务人**市交发****公司造价鉴定工作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造价咨询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4、项目负责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相关工作的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相关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报价内容含****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调整)。 7、所提供材料一式四份,自行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机构公章后提交管理人。 五、鉴定费用 1、因对鉴定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鉴定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鉴定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如造价鉴定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2、鉴于破产案件的特殊性,****法院决定鉴定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比例。 3、特别说明:鉴定机****法院的要求开展工作,若最终未实际产生造价鉴定工作,鉴定机构因投标产生的人工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机构自行承担。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5日17时,逾期递交的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2、材料递送方式:现场送达当面递交**省**市宛**范蠡东路宏江升龙苑七号楼****事务所,联系人:王律师151****2577。 七、选任方式 1、本次公开选任造价鉴定机****人民法院及债权人监督与建议;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综合考虑各报名机构的资质、规模、业绩、报价等因素,由管理人综合评定后决定确定一家、备选一家; 3、管理人将在报名截止后三日内通知最终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未入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 2026年10月22日
附件
交发检测选任造价鉴定机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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