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县特效新药生产一体化项目(二期)—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0月22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 2026年**县特效新药生产一体化项目(二期)—设备采购 | **** | ****银行办公大 楼 11 楼 | 916.110000 | 万元 | |
|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货期限 | 质量要求 | 质保期 | 单价 | |
| 1 | 采购口服液制剂生产线、药食同源食品生产线、公共设备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完**装及调试) |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和合格标准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3年(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 | 详见附件 | |
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公司、**昱珩科技实业发展有限
四、评审信息
开标日期:2026年10月22日08时40分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二楼第四评标室
评审专家名单:宋建红(组长)、赵爱芳、李雪红、杜伟、张凤丽、王**(业主评委)、杨艳鸽(业主评委)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总局令第56号 )《招标代理服务规范》(GB/38357-2019****总局、****委员会)等规定,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下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执行,代理服务费取费的基数为中标价,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服务费为¥90425.00元
五、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4MA44T6LL8U
中标金额:大写:玖佰壹拾陆万壹仟壹佰元整
小写:¥****10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想
项目负责人:买**
联系电话:153****128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和合格标准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完**装及调试)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7****3736
地址:**县西街二街坊62 号
采购人:****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方式:137****7163
地址:**省**市**县****开发区虎山路与君喜路交叉口1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33****3558
地址:**省**市**区**路西、008乡道南弘泰小区1号楼1单元3层3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