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技术条款:
一、质量要求或技术标准:。
1、品质及规格:C≤4.00%,Si≤6.00%,P≤0.050%,S≤0.55%。卖方应保证化学成份中五害元素Sn 、As、 Pb、 Bi、Sb各不大于0.01%,超出后在合同基准单价基础上扣款1%。。
2、卖方所供铬镍生铁一个生产厂必须是单一铸型,如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模型,卖方必须提前声明,经买方同意并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供货。未经买方同意而供应第二种或以上模型时,买方可以拒收,并要求退货。如发生由于规格、铸型不一致一律退货时,每单合同第一次罚款1万元/次,第二次及以上罚款5万元/次。。
3、卖方按照原带镍含量组批,一车带一成分,组批原则要求卖方把镍含量相近的组为一批。。
4、卖方严格控制货物所含渣量,确保渣含量控制在1.5%范围内,买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渣量检测,如超出1.5%的含渣量要求,买方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二、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委托第三方机构监磅计量及元素检验。第三方机构:INTERTEK/AHK等由双方协商选择确定执行。。
若商检检验的镍含量结果与卖方提供的镍检验结果偏差超出0.3%,异议方可在检验结果出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邮件方式提出仲裁申请,并将封存的仲裁样品寄往资质独立的另一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以初次保存的仲裁样做检验,不再另外取样)。仲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异议提出方承担。。
(a)对于仲裁批次:以仲裁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双方不得再有异议。。
(b)对于未仲裁批次:仍按照商检检验成份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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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素扣罚:。
(1)当检验Si>6.00%时,每超出0.01%扣款11元/吨,累计计算。。
(2)当检验P>0.050%时,每超出0.001%扣款110元/吨,累计计算。。
(3)当检验4.0%<C≤6.0%,在合同基准单价基础上降价110元/吨扣款结算。。
(4)当检验C>6.00%,在合同基准单价基础上降价550元/吨扣款结算。。
(5)当检验S>0.55%时,每超出0.01%扣款110元/吨,累计计算。。
(6)Sn, As, Pb, Bi, Sb由买方随机抽检,任一元素含量高于0.01%,扣减对应批次货值的1%,按超出的元素数累计计算。。
其他条款已合同签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