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公司
农药、化肥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农****公司拟对农药、化肥采购项目进行库内及厂家询比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公开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次采购分3个标段。
一、采购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农****公司农药、化肥采购项目。
2.采购人:**农****公司。
3.采购方式:库内及厂家询比价采购。
4.采购内容:农药、化肥采购。
5.预算总金额:人民币肆佰捌拾捌万陆仟壹佰肆拾叁元整(¥4,886,143.00)(含税、运输、安装等全部费用)(分包预算金额详见上图)。
6.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
8.结算方式:签署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40%。
9.合同履行(交付)地点:依照合同履行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记录,****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4.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报价单(价、税单列)(含税、运输、安装等全部费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所提供产品参数符合项目采购需求(农药提供三证);
5.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报告或签署信用承诺;
6.供应商资格材料:供应商须为库内厂家及库内厂家的合规下游省级代理、区域代理,即取得厂家授权的厂商方可参与本次询比;
7.其他证明材料。
注: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密封包装,意向供应商在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前可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补充的内容须经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生效后作为证明材料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可补充材料。标书代写
四、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10:00(采用邮递形式递交的,需确保在截止时间之前将证明材料送达至项目联系人)。标书代写
2.评审时间:2026年10月28日10:00。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综合评分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附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农****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鑫
电 话:157****4670
邮寄材料及评审地址:**省**市**区供销大厦26楼
业务监督:**农****公司
业务监督电话:0451-****5373
附件: 综合评分表.docx
**农****公司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