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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其他属性 | 需求单位 | 使用方向 | 送货地址 | 备注 | 附件 |
| 1 | 3-001 | 废木头(部分含油渍) | 吨 | 80 | 废旧物资参考图片-3包.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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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3-002 | 废纸盒及塑料包装物(部分含油渍) | 吨 | 186 | 废旧物资参考图片-3包.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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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4-001 | 抛丸灰 | 吨 | 84 | 废旧物资参考图片-4包.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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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4-002 | 砂轮灰 | 吨 | 88 | 废旧物资参考图片-4包.pdf |
| 物资采购详细要求 | 一、服务范围与作业区域 1.1 服务区域:本项目服务及****开发区厂区、压铸厂区。 1.2 作业内容及作业要求:中标方需负责甲方指定区域内中标品类废旧物资从固废场等指定地点运输、过磅、付费离场等全流程。吨袋由受让方负责购买。所有物资最终作业、处置数量以厂区现场实际产生、双方据实确认数量为准。 二、资质合规技术要求 2.1所有参选供应商及中标**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且3包经营范围涵盖再生**回收、4包经营范围涵盖废旧金属回收。 2.2成立不足6个月的新设供应商,须提供资质变更前原始营业执照、无超范围违规经营承诺函,否则不予准入。 2.3 中标单位必须确保废旧物资现场处置设备及工作人员配备齐全,设备和人员资质必须符合要求。 2.4 信誉合规要求: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环保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无行贿犯罪、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列入甲方**黑名单及行业失信名录。 三、物资提取与装车作业技术规范 3.1 运输车辆技术要求:中标方自行配置、调度合规运输车辆,所有清运车辆必须适****开发区地磅台面长6米、宽3米),满足厂区过磅标准,严禁使用无法适配地磅车辆、严禁外出过磅。车辆须车况完好、密闭性达标,符合交通、环保、安监部门管控要求,严禁超载、超限作业,运输过程全程密闭,杜绝物料滴漏、抛撒、扬尘、油污污染厂区及市政道路。 3.2 现场人员配置要求:中标方须固定配备专职、持证上岗的司机及现场作业人员,人员数量满足及时清运需求。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EHS管理体系要求,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安全鞋等全套合格劳保用品,着装规范、文明作业。 3.3 装卸作业操作规范 3.3.1 所有装卸、搬运作业必须轻拿轻放、规范操作,严禁野蛮拖拽、高空抛掷、暴力装卸,杜绝物资散落、设备磕碰损坏。 3.3.2 作业全过程严禁损坏甲方厂区道路、绿化、建构筑物、生产设备及非处置类物资,若发生损坏、污染,中标方须无条件照价赔偿、整改修复,承担全部损失。 3.3.3 单批次装车、清运作业完成后,须即刻清扫作业区域、通行道路、物资堆放点位,清理残留物料、油污、杂物,严格落实“工完、料尽、场地清”标准,确保现场整洁,不影响甲方生产秩序。 四、计量与过磅技术管理标准 4.1 过磅唯一依据:本项目所有废旧物资结算数量,一律以甲方厂区电子地磅实时过磅数据为最终、唯一结算依据,严禁任何形式场外过磅。所有清运车辆必须完全适配地磅尺寸及称重要求,方可进场作业。 4.2 标准过磅程序 4.2.1 所有运输车辆严格执行每次“空车去皮、重车称重”过磅流程,精准核算物资净重。 4.2.2 每次过磅完成后,甲乙双方现场工作人员共同核对称重数据,现场签字确认过磅单,过磅单作为对账、结算的唯一原始有效凭证,无双方签字单据不予结算。 4.3 计量争议处理规范:中标方对单次称重数据存在异议的,必须在过磅当场、车辆未离场前书面提出,双方可共同前往甲方指定第三方合规地磅完成复称核验。车辆离场、数据归档后,甲方不再受理任何计量异议、重量补差申请。 五、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技术要求 5.1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标方为所有现场收集、装卸、运输作业的第一安全责任主体,须建立专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厂区门禁、作业管控全部规定,落实岗前安全交底、作业过程安全巡查制度,杜绝违章作业、违规操作。中标方应主动配合、支持甲方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中标方对其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事故和违法行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5.2 环保作业硬性标准 5.2.1 散装废灰、包装物等物料运输时,必须采用篷布全覆盖、密闭捆扎等防尘、防遗撒措施,全程杜绝沿途抛洒、扬尘、滴漏污染。 5.2.2 严禁在厂区内随意丢弃垃圾、违规排放废液、废气、废渣,作业产生的少量杂物、垃圾由中标方统一清理带离厂区,保持厂区生态及环境合规。 |
| 交货地址 | ******公司开发区厂区、**区孙岗镇五十****公司) |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报价含13%增值税税率 | |
| 报价备注 | 必须填写: 报价均含13%增值税税率 | |
| 报价要求 | 接受部分报价 |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 报价有效期 | 填写 |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 经营模式 | 其他 | |
| 报名供应商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平台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 |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
| 补充说明 | 报名前须来我司进行现场勘察,现场勘察须提前预约,勘察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贵司自行承担,参与报价即视为充分认可标的现场现状及全部瑕疵。 |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 2 | 交货时间 | 按我司要求 |
| 3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采用预付款方式进行结算,预付金额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 报价须知 | 一、资格评审否决规则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一律直接判定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废标处理:初始经营范围与本项目业务不匹配且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新设企业未完整提交资质变更佐证及合规承诺材料;无法保证参选至合同履约全程资质持续有效;存在资质空窗期违规经营、超范围经营;提交虚假资质、虚假承诺等弄虚作假行为。 二、报价机制 2.1 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品类固定单价分别报价模式。投标人须自行赴甲方厂区现场实地勘察,全面掌握各类废旧物资的实际品类、品相、杂质占比、产出频次、作业环境及清运要求,充分评估现场风险后自主报价,一经报价不予调价。报价函见附件。 本项目公开挂网竞价采用品类均价最优原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报价。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品类综合均价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单位。 投标人参与竞价须按平台要求缴纳竞价保证金。未中选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次月无息退还。 2.2 税费约定 投标人所有投标报价均为含税单价(增值税13%),项目结算时,中标方须按时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发票开具不及时、不合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三、、合同履约与商务结算条款 3.1 保证金制度 中标方在正式合同签订前,须按转让价款(或预估价款)的10%向甲方指定对公账户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中标方无任何违约、无遗留问题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3.2 计量与验收 本项目所有废旧物资结算数量,一律以甲方厂区电子地磅过磅数据为最****开发区地磅参数:台面长6米、宽3米)。中标方所有清运车辆必须适配甲方地磅规格,严禁外出过磅、异地过磅。每次物资装运前,甲乙双方共同核对车辆皮重、物资净重,现场签字确认过磅单,作为唯一结算凭证。 3.3 结算与支付方式:本项目采用预付款方式进行结算,预付金额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4 单据核对管理:每批次物资清运、过磅完成后,中标方必须当场签字确认过磅单据,确认无误后归档留存,作为甲乙双方月度对账、批次结算的唯一原始凭证,单据缺失、未签字不予结算。 3.5 现款现货结算规范:本项目严格执行现款现货原则。中标方须在每批次物资装车完毕、车辆离场前,完成当批次全部货款结算,足额汇入甲方指定对公账户。甲方财务确认款项全额到账后,方可开具出门证,允许物资及车辆出厂,未完成付款严禁离场。 3.6 票据合规要求:中标方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13%增值税税率,按时、足额开具真实、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与实际清运品类、数量、金额完全匹配,因票据不合规、开具不及时造成的结算延误、税务风险及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四、提货与运输管理要求 4.1 运输车辆要求 中标方自行负责配备、调度符合甲方地磅尺寸及国家道路运输标准的清运车辆,自主完成全部提货、运输工作。运输车辆须车况良好、密闭达标,完全满足环保、安监、交通部门管控要求,严禁超载、超限、带病上路,杜绝运输途中滴漏、抛撒、扬尘等污染环境行为。 4.2 厂区作业规范 中标方所有进场作业人员、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EHS(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全程规范佩戴合格劳保用品,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调度。作业过程中严禁损坏甲方厂区道路、绿化、建构筑物、生产设备及非处置类物资,如有损毁、污染,中标方须按甲方标准照价赔偿、整改恢复。 4.3 现场清理与环保要求 每批次提货、清运作业完成后,中标方必须第一时间对作业区域、通行路线、物资堆放区域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清扫散落物料、杂物、油污,实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得影响甲**常生产、安全管理及厂区文明环境。 五、违约责任及处罚机制 5.1 履约保证金扣罚条款 中标方出现以下任一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扣除对应比例或全额履约保证金: (1)物资清理、清运不及时:甲方通过微信、短信、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告知拉货信息后,中标方未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应物资清运及现场清理的,单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 (2)出现过磅重量弄虚作假、恶意差异等违规行为的,单次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擅自清运、夹带非本项目中标品类废旧物资的,单次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4)存在围标、串标、恶意竞价等违规行为的,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5)企业及从业人员存在行贿、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单次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在物资清运、运输作业过程中,若发生油污、废料滴漏抛洒污染厂区道路及作业区域情形,甲方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元;同一周期内多次违规的,按实际违规次数累计扣除。 5.2 严重违约及黑名单管理 参选投标人在竞价及踏勘阶段,存在偷盗甲方物资、恶意扰乱现场秩序等违规行为的,甲方全额扣除竞价保证金,并列入甲方供应商失信黑名单。 中标方履约期间,存在偷盗厂区物资、拒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及作业管理、恶意阻挠生产、多次违规整改不到位等严重行为的,甲方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立即终止**、清退出场,并永久列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与甲方后续所有招标及**项目。 |
| 1 | 3-001 | 废木头(部分含油渍) | 吨 | 80.00 | ||||
| 2 | 3-002 | 废纸盒及塑料包装物(部分含油渍) | 吨 | 186.00 | ||||
| 3 | 4-001 | 抛丸灰 | 吨 | 84.00 | ||||
| 4 | 4-002 | 砂轮灰 | 吨 | 8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