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小普竹道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1号 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市小普竹道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对本工程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本工程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玉小招公共**交易平台(https://www.****.com)、并及时下载本工程补遗书,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加急标书代写
第1号补遗书内容附后。
招标人:**市玉城街道小普竹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
招标代理:****(盖章)
日期:2026年10月22日
**市小普竹道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1号 补遗书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5条款,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的第(3)点“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连续6个月(自2025年02月01日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连续6个月(自2025年02月01日以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现修改为:“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连续6个月(自2026年03月01日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连续6个月(自2026年03月01日以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2)本工程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现统一调整为:2026年10月28日10时00分00秒。加急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