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抚州市2026年度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机构定点准入申报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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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2026年度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机构定点准入申报工作的通告

为规范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管理,健全长护险服务供给体系,保障参保失能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抚府办发〔2026〕15号)、《**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抚医保发〔2026〕3号)、《**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准入办法(试行)》(抚医保发〔202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市2026年度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机构定点准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9日工作时间。

二、申报范围

(一)养老机构,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

****医疗机构,指已取得卫****医疗机构****诊所备案凭证的机构;

(三)其他服务机构,指依法登记成立的从事养老服务、照护服务或者护理服务的法人机构。

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为****医疗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也可以申请成为定点长护服务机构。

三、基本条件

(一)申请成为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在本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3个月及以上,业务用房的使用期限不少于2年;

2.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长期护理管理人员,熟悉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规定及要求;

3.配备长期照护师、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等相关护理人员,人员数量与服务能力、服务范围相匹配。其中,长期照护师人数占护理人员的比例不低于3%(计算结果不足整数的向上取整),成为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的3年内提升至不低于30%,逐步实现长期照护师全覆盖;

4.依法与机构内管理人员、护理服务人员等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且合同在有效期内;

5.具有与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规定相适应的服务管理、服务过程记录、财务管理、信息统计、内控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6.具备开展长期护理服务的业务用房、管理用房、设施设备;

7.具备使用**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与医保信息平台长期护理保险功能模块按接口标准进行对接等条件,配备相应的管理和操作人员;

8.与长期护理服务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符合政策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和费用清单制度;

9.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长护服务机构,应当符合卫生健康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申请不同服务类型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居家护理,是指长护服务机构在参保人员所居住的家庭住所内为参保人员提供长期护理服务。提供居家护理的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应具备固定的长期护理上门服务经营管理用房和服务技能培训场地;配备专业护理服务团队,长期照护师等护理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具备医疗资质的,医护人员不少于2人;按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协议要求,应具备服务范围覆盖偏远乡镇、村的能力;

2.社区护理,是****社区为依托为参保人员提供就近就便、非全日的长期护理服务。提供社区护理的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应具备固定的长期护理用房,并定期开展技能培训;配备专业护理服务团队,长期照护师等护理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具备医疗资质的,医护人员不少于2人;

3.机构护理,是指长护服务机构在所开设的机构内为参保人员提供全日的长期护理服务。提供机构护理的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应设立独立的长期护理服务专区并有明显标识;护理床位数不少于10张,专职护理服务从业人员与护理床位配比不低于1:4;配备必要的医疗护理用具、设备及环境消毒灭菌设施,以及洗澡设施等基础硬件;具备医疗资质的,应配备与长期护理服务相适应的医护人员和设备设施,符合床护比要求,且医师和护士(师)各不少于2人;长期护理服务能力在100(含)人以上的,应当成立长期护理管理内设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养老机构或其他无医疗资质的机构申请机构护理的,床位数应在50张及以上,应与本市有住****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应包含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要求等内容。

(三)不予受理申报的情形

1.受到相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处理),但未完全履行处罚(处理)责任;

2.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管理,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

3.因违法违规或者严重违反协议约定而被解除协议未满3年,或者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违约责任;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者股东设立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因严重违法违规造成长期护理保险基金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被禁止从事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管理活动不满5年;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四、需提交的材料

符合条件且自愿承担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的长护服务机构,可向属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一)《**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1);

****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诊所备案凭证复印件;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机构登记证书及备案回执复印件,与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他服务机构提供民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颁发的从事养老服务、照护服务或者护理服务的资质证明;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正、副本复印件;民办非营利性机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正、副本复印件;营利性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业务用房产权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附件2)、劳动合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近3****银行流水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相关材料;

(六)申请机构护理的,应提供设立长期护理专区的相关材料及护理床位张数相关资料;

(七)符合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要求的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统计、人员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文本;

(八)信息系统配备相关材料或承诺书;

(九)与长期护理服务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清单;

(十)按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准入流程

(一)提交申请

申请机构对照准入条件自查合格后,在受理时限内,向属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市本级申报机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提交完整申请材料(须编制目录、标注页码并印制成册,另将全部材料扫描成PDF文件一并报送)。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应受理机构提出的定点申请,由经办人员按要求对申请材料逐条逐项进行审核,核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提供**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受理回执单至申请机构,超过时限的机构不纳入本次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将机构申请材料以及经局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的初审通过机构名单,****服务中心。不得将属于不予受理情形或不符合审核标准的机构申请材料上报。

(二)集中审核

****中心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审核专家围绕综合审核表中的评分项目,对护理机构进行综合审核(材料审核和实地查看),汇总审核结果,由审核专家全员签字完成,涉及监督人员在审核结果上签字确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审核专家综合审核结束后,达到准入标准的为合格。

(三)结果公示

审核合格的护理机构名单将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机构予以公布,对有异议的进一步核查。

(四)签订服务协议

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属地原则与拟签订协议护理机构就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及服务要求等内容进行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一般为1年。因机构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定点资格。

定点准入咨询电话:0794-****676

**区:****中心1-4办公室,联系电话:131****3290

高新区:**市高新区金柅大道198****中心医保窗口,联系电话:0794-****168

东临新区:**市东临新区七里****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医保窗口,联系电话:0794-****125

**区:**区昌景西路257号人力****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191****9896

**县:**大****社会保障局三楼303室,联系电话:135****6088

南**:****医疗保障局医保窗口,联系电话:0794-****587

**县:**县建设东路20号医保局303办公室,联系电话:137****0780

**县:状元路216号人力**大楼内509办公室,联系电话:138****8099

**县:**县疏山北路18****中心三楼307办公室,联系电话:0794-****996

**县:****社会保障局(三江路口一楼),联系电话:199****2925

**县:**县迎宾大道20号医保局3楼308办公室,联系电话:0794-****990

**县:**县**镇世纪大道118号医保局三楼308办公室,联系电话:0794-****080

**县:****中心****保障局,联系电话:0794-****353

附件: 1.**市定点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申请表

2.**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申请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

3.**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审核表(居家护理)

4.**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审核表(机构护理)

5.**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社区护理)



附件1:**市定点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申请表.docx
附件2:**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申请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docx
附件3:**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审核表(居家护理).docx
附件4:**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审核表(机构护理).docx
附件5:**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社区护理).docx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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