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10月23日)

审批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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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6-10-23

发布机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10月23日)

序号

项目名称

******水库****泵站)工程

**省**市**县茅洋乡、****水库~东陈泵站

******公司

总投资11930.71万元。工程****水库管理所,途经茅洋乡、东陈乡,****工业园东陈泵站,设计引水规模为5万立方米/天,管道总长度为14.6km,其中DN1200管道长度6km、DN1000管道长度7.2km、DN600管道长度1.4km。工程主要包括管线工程、穿越工程。

无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废气

①土方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加强洒水抑尘;

②选用保养维护良好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采用优质、污染小的无铅汽油、柴油。

二、废水

①泥浆水经泥浆箱收集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试压废水回用,均不外排,禁止向河流直接排放污废水;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设施,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③沟槽开挖应尽量避开暴雨季节施工,加强物料和三废处置,严禁排入水体。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和先进施工工艺;禁止夜间施工(抢修、抢险外);靠近村民施工段,减少高噪声设备使用频次,并采取必要措施。

四、固废

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委托环卫人员清运处理;

②一般土方等弃渣运至相关单位进行**化利用;

③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禁止固体废物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

五、生态

①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尽可能减少施工范围;

②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对堆放的表土进行管理,等施工结束后及时反序分层回填,种植当时的植物进行复绿;

③做好水土保持措施;

④对施工期间的临时占地进行修复,如复垦、复绿覆土、撒播草籽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3520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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