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0吨发丝、成品发套10万只项目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苏-南通-通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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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0吨发丝、成品发套10万只项目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 2026-10-22 08:49:01

建设地点:****开发区金**路1****工业园3号厂房;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投资774.4万元租赁**高新区金**路1****工业园3号厂房进行搬迁并建设发丝、成品发套生产项目。发丝生产工艺:PET、PBT、PP塑料粒子-干燥-计量、搅拌-挤出-纺丝上油-热辊牵伸-收卷-压合加工/合丝包装/烘干-合丝包装。发套生产工艺:裁剪-整毛-计量-双针-裁片-倒毛-卷管-拆管-打折-美容计量-高针-拆帽-整形-包装。本项目劳动定员94人,年生产295天,发丝实施三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7080小时;发套实施两班制,每班6小时,全年工作3540小时,不提供食宿。项目总投资774.4万元,环保投资8.1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挤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危废仓库废气由整体换风负压收集,上述废气合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收卷后烘干废气、压曲废气、卷管废气产生量较小,未定量分析;投料废气与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四氢呋喃、乙醛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乙醛、颗粒物和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及表3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金西一号横河;超声波清洗废水经滤网过滤后与间接冷却系统排水经车间排口汇入租赁方总排口,生活污水经租赁方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租赁方总排口,上述废水一并接管******公司,尾水排入通甲河,最终汇入新**河。车间排口排放的COD、SS、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直接排放标准和表3标准限值,租赁方总排口执行******公司进水设计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源包括各类生产设备、冷却塔、空压机及风机等,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废发丝、废发片、普通废包装材料、废分子筛、废锂电瓶、不合格品、废过滤网、废溢出料、废水过滤废渣收集后外售或委外处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空压机含油废液、上油废渣、含油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仓库,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一般固废堆场等,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926

联系地址:****审批局项目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邮编:22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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