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8月,受****委托**博森****公司承担了****36**电塔筒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征求意见稿。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sDstPkm9hRw82wRNXJI7GApwd=pjw0
提取码:pjw0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博森****公司何工,联系电话:155****512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具体公众范围为第二师**市。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维吾****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第二师****开发区米兰产业园
六、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博森****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55****5127
通讯地址:******市梨香街道库尉北路69号华鑫园
电子邮箱:****@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