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人民医院医疗废弃物品集中处置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医疗废弃物品集中处置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撰写单位: **** 发布时间: 2026-10-23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医疗废弃物品集中处置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依据《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加强医疗费物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健康,保护环境,对我院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2026年5月18****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截止报名结束,有3家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11日9点,只有1家单位********政府采购网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于2025年6月11日发布废标公告。2026年6月12日,本项目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只有1家单位****下载采购文件,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3日9点,只有1家单位****在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于2026年7月3日发布第二次废标公告。2026年7月7日,本项目发布第三次招标公告,只有1家单位****下载采购文件,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9点,只有1家单位****在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于2026年7月28日发布第三次废标公告。本项目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效质疑期限内均未接收到任何供应商的询问及质疑。经专家论证,本项目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经咨询财政部门,公开招标可参照**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第二章第三条(二)“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或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故本项目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标书代写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办事处度假村

三、公示期限

2026-10-23 至2026-10-30(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于群,王敏,朱绍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韩仁会

联系地址:**市兴**街73号

联系电话:0429-****62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地址:**市**大街32号

联系电话:0429-****013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