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银行110图像联网报警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服务内容:一是租赁部分,该公司租赁给采购人110报警主机、视频服务器、高清摄像头、交换机、网络服务器、撤布防键盘等设备,并负责安装、维修、维护及巡检,确保各营业网点、自助银行等区域报警设备与110联网;二是新购部分,除租赁设备外,采购人需购****公司按合同清单价格供应,并按**联网标准安装。
服务期限:3年。
预算金额:年度租赁费用总额67万元,3年201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为 110 图像联网报警运营服务,须接入属地** 110 指挥中心技防平台,拟定供应商为当地**认可的唯一可接入该平台的技防服务单位,具备**联网授权资质。其他服务商无法实现图像、报警信号接入本地 110 接警平台,****银行营业场所安防监管要求,存在重**防风险。本项目只能由拟定供应商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唯一供应商信息
名称:**省六****公司
地址:**省**市高新区银杏**湖湾C3栋308-313号
三、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 1:张浩,职称:高级工程师;论证意见:****银行网点110图像联网报警系统服务采购,******局情指中心证明,该供应商是本市110金融图像联网报警平台唯一建设运维单位,业务具有唯一性,服务不能中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预算合理,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专业人员 2:张亚宁,职称:高级工程师;论证意见:经审阅材料,该项目属于**硬性备案联网业务,供应商具有不可替代性,不存在其他可供选择的供应商,采购需求真实,资金落实,论证理由充分,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专业人员 3:金鑫鑫,职称:教授;论证意见:项目服务涉及与110平台对接联网,平台运维主体唯一,为保障安防系统连续稳定运行,不停网,只能由该单位实施,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同意该采购方式。
专家论证汇总意见:经专家组共同评审论证,****银行110图像联网报警系统服务采购,******局情指中心出具证明,该业务具有不可替代性,项目属于**治安硬性备案要求,系统业务不得中断、停网,只能由该供应商实施,项目采购需求明确,预算合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一致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公示期限
自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9日,公示期限 5 个工作日。
五、异议反馈渠道
潜在供应商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材料须包含异议事项、佐证材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逾期、口头异议不予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 丁总 联系电话: 0558-****37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丁涛 联系电话: 0558-****623/177****9292
监管部门:****银行****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58-****101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采前)公示,不属于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组织开展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本项目服务须严格遵守金融行业安防、**技防相关管理规定,保障报警、视频图像数据安全保密,不得转包、分包。
3.公示发布媒介:**省招标投标信息网、****银行官网。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