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受****的委托,就古镇任村民宿开发项目**太****酒店及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于2026年10月22日****交易中心定标室进行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古镇任村民宿开发项目**太****酒店及景观工程
项目编号:****
建设地点:**市任村镇任村村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规划旅游民宿总占地面积1944.72㎡,建筑面积1927.56㎡,包括**民宿大堂58.85㎡,**民宿1550.86㎡,**餐厅317.85㎡,配套建设室外绿化、道路及硬质工程。
招标控制价:****635.75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是否选择异地评审:否
是否采用“智慧评标”:是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是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
1、定标时间:2026年10月22日9时00分
2、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室
3、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82MA9FA6W01C
中标金额:****437.04元
项目经理:郝少飞
注册编号:豫241********04694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四、公示媒体及时间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26日。
五、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任村镇南环**院内1-1号
联 系 人:张冠楠
电 话:131****0222
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市**街道**中路1****银行院内
联系人:刘苏瑞
电 话:155****4798
邮箱:****@163.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址:**市人民路中段192号
联系人:原磊
电话:0372-****520
邮箱:****@163.com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