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6-10-23 | |
| 公文时效: |
为进一步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联营入股过程中土地估价委托行为,根据土地评估有关规定,现决定对2宗地块土地估价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机构报名参与。
一、 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一
1.项目名称:**能源乌力吉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宗地位于乌力吉苏木温都尔毛道嘎查,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土地面积:12537平方米。
3.预评估费:以宗地所在区域对应用途基准地价测算的宗地地价总额为基数,并参照《国家计委、****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收费分类与计算模式测算预算金额为3510元。
(二)采购项目二
1.项目名称:****铁矿尾矿库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宗地位于乌力吉苏木温都尔毛道嘎查,土地用途:采矿用地,土地面积:91337平方米。
3.预评估费:以宗地所在区域对应用途基准地价测算的宗地地价总额为基数,并参照《国家计委、****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收费分类与计算模式测算预算金额为10000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厅完成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提供备案文件。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省级以上自****行业协会通报,未列入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评估师资格及相关从业经验。
5.能够按时完成现场踏勘、报告编制、成果提交及后续配合工作。
三、报价要求
1.以预算金额作为最高上限进行报价,超出预算金额上限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人需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提交书面报价一览表及资格条件相关资料,资料要密封在一个密封包内,按要求注明相关标识,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提交的,报价文件无效。
3.两宗地单独报价,评估机构须出具两份报价单。
四、评估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基准地价及相关政策开展评估,确保报告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2.按要求完成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价格测算、报告编制等全流程工作。
3.评估成果仅用于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联营入股,不得对外泄露或挪作他用。
4.如无特殊情况,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有效期自估价时点起,原则上不超过1年。
5.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分包评估业务,须确保评估报告真实、合法、有效。
五、结果确定
本次采购按照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评估机构,最低报价相同者,报请局务会议审议确定中标单位,报请局务会议审议确定中标单位。采购结果通过我局公示栏公示。报价人存在恶意扰乱报价正常秩序的,“恶性压价”等不公平竞争行为的,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隐瞒骗取报价资格条件的,一经确定,取消其报价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提交正式成果。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适当调整,但不得影响土地出让工作进度。
七、 需提交的成果资料
1.正式土地评估报告书(加盖公章),本次采购须分别出具两宗地评估报告;
2.评估技术说明;
3.宗地区位示意图、现场照片及相关依据材料;
4.评估机构资质证书、评估师资格证书;
5.基准地价引用说明及测算过程;
6.其他按要求需提供的资料。
八、合同与付款
1.中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与委托方签订评估服务合同。
2.评估成果经审核满足使用要求的,宗地成交后,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九、违约责任
1.中标的评估机构逾期未提交成果的,委托方有权更换评估机构,依据报价结果顺位选取。
2.评估报告存在虚假、错误、重大疏漏的,委托方有权依法追究违约责任;构成虚假评估的,移送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理。
3.擅自泄露评估成果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725
联系人:杜杰 联系电话:****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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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