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关于年处置10万吨固体废物**化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6〕118号 |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9日 |
恢隆******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年处置10万吨固体废物**化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项目代码:****,****工业园新科路与**路交叉口西北角**来****公司内,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9°14′47.552″,北纬23°41′5.702″,项目占地面积6000m2,项目租用广****公司的厂房作为项目生产厂房,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并改造3300平方米厂房用****研发中心,购置原料预处理系统、固废淋洗净化系统、热工系统、建材成型系统、环保系统等先进设备,建设年综合利用锰渣等一般固废10****中心(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研发及中试平台)。生产规模:建设1条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产线,建成后年产2万吨水泥铁质校正料、8万吨固化剂。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67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2.8%。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设备燃油废气和汽车尾气等。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清扫,必要时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加强对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施工机械及车辆。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期。对施工期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应搞好施工管理,减降对周边声环境产生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依托厂区现有****园区****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设备产生的废包装物交****公司进行回收处置;施工期地面开挖产生废土方、建筑垃圾等运至市政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施工期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内车辆应限速行驶,厂区道路硬化,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定期对地面进行清扫、洒水降尘,保持地面清洁等措施以降低运输车辆扬尘。物料堆存颗粒物包含装卸扬尘和风蚀扬尘,原料堆放在车间内,车间应四面围挡、顶棚遮盖,并定期对原料堆场洒水降尘。
破碎工序上方设置负压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烘干机采用密闭筒体,烘干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连同烘干后的物料一起经与风磨筛选机连接的密闭管道进入风磨筛选机内部,风磨筛选机经碾压、粉磨后的合格的物料经封闭的提升机送至成品打包处打包装袋;成品经密闭提升机送至打包处,在成品打包工序上方设置负压集气罩,装袋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DA002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未经收集的粉尘自然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酸储罐废气等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蒸汽发生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相关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
(三)落实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占地范围为封闭盖顶棚厂房,厂房初期雨水经屋面雨水收集管排****公司现有的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禧嘉达纸业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园区****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红水河。淋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对各噪声源根据声源性质分别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项目西面、北面厂界昼间贡献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东面、南面厂界昼间贡献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
(五)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的粉尘、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包装废料、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和废手套、员工生活垃圾等。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资质的锰业生产企业回收利用。蒸发残渣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资质的企业处置。包装废料经收集后外售给废旧**回收单位。废机油收集于密闭的桶内,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废油桶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含油抹布、废手套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