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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关于“****法律服务项目”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法律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现对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本项目医疗纠纷案件代理费报价(综合费率)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100%,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非医疗纠纷案件代理费报价(综合费率)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100%,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澄清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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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