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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修订)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6年9月25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6年10月30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联系电话:0838-****869
地址:**市小汉镇高槽村17社
1、项目名称:食品包装材料项目
2、建设地点:**市小汉镇高槽村17社
3、建设单位:****
4、项目概况::****公司规划,项目分期建设,本次为“食品包装材料项目(一期)”验收,二期项目待建成后另行验收。一期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厂房(2F生产车间2个)及办公楼、食堂等设施,布置注塑机、吹瓶机等主要生产设备,达到年产塑料瓶5000万支的生产规模。
5、公示日期:2026年9月25日。
验收文本:179****663217.pdf
验收意见:179****73279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