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湘江新区华强路177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省**市**区马王堆街道晚报大道349号长城万悦汇大厦1508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产品运输 2.1乙方负责供应所需设备及安装所需的零配件、材料等。 2.2乙方负责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装。 2.3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4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安装调试 3.1乙方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2项目完成后,乙方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3.3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提供。 3.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免费质保期限:本项目整体的质保期为三年(其中桌面云服务器、桌面云虚拟软件桌面云接入授权、云终端(含桌面操作系统)、显示器(含键鼠)质保期为六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由乙方负责提供。如乙方未按招标要求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其合同。 (3)质保期内乙方服装所有维护等要求;负责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1)故障响应 1.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和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服务电话:刘元武130****2240)。 1.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技术人员值守服务电话:曹经理188****7732)。 1.3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1.4质保期内产品出现不符合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要求,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乙方在10分钟内电话响应,电话不能解决的,乙方专业技术人员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交付使用,若48小时内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则提供备机设备服务,直到原设备修复。同时,货物的质量保修期自然顺延。 (2)免费质保期限: 本项目整体的质保期为三年(其中桌面云服务器、桌面云虚拟软件桌面云接入授权、云终端(含桌面操作系统)、显示器(含键鼠)质保期为六年)。免费质保期限起计方式:自货物安装验收合格正式运行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乙方负责硬件设备全免费提供(包含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软件免费升级。 (3)质保期内服务措施 3.1远程技术支持服务:****中心将设立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热线电话/传真.甲方可通过拨打服务热线电话进行故障保修或技术咨询.乙方将提****中心负责人的手机号码(130****2240),该手机24小时开机,提供全年7X24小时的全天候售后服务。另外甲方可通过短信、即时通讯工具QQ、微信、邮件等通信方式获得售后支持服务。 3.2定期维护计划:质保期内乙方每个月电话回访一次,每季度进行现场上门服务回访,并将所有的工作都记录在案,并向甲方提交巡检工作报告。每次巡检后5日内向甲方提供巡检报告及巡检记录。 3.3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在接到甲方的服务通知后,乙方在10分钟内电话响应;电话不能解决的,乙方专业技术人员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上门服务,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及时做出故障原因报告。若主要设备的故障在48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免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4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双方协商。 3.5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及时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且备品备件价格不高于中标价格。 3.6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乙方将所需设备在正常寿命期内正常使用及安装调试所需的所有附件、备品备件等列明清单,并在交货时一并提交。质保期内,设备维护与维修所需的各种零配件,由乙方负责提供。 (4)质保期满后服务措施: 4.1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均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并提供优惠上门服务。 4.2质保期满后,乙方可提供系统扩充、软件升级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 4.3质保期满后,产品出现异常、设备缺陷、元件损坏或不正确动作,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乙方在10分钟内电话响应,电话不能解决的,专业技术人员8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交付使用,若48小时内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则提供备机设备服务,直到原设备修复。 4.4质保期满后,当甲方维护或维修设备所需的零配件,乙方及时供应,并派专业人士进行维护或维修。 5.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报价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负责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负责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3838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在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到位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59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从验收通过2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甲方在支付每笔合同款项前,乙方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荷花路支行(****:430********600001511)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运送至甲方指定地址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的规定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服务要求条款。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服务要求条款。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服务要求条款。 (6)履约验收标准:6.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6.3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的规定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乙方交付的桌面云虚拟软件、桌面云接入授权、云终端(含桌面操作系统),乙方确保甲方享用永久的免费使用权。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按招标要求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投标文件的响应及承诺进行履约。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5.乙方对履行本合同义务当中获悉的甲方以及甲方师生信息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披露。 九、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4.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偿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 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 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5.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的百分之二(2%)计收,直至交货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20%)。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售后服务,乙方须按照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一(0.1%)每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售后服务期间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第三方购买售后服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5.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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