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魔芋精粉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魔芋精粉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6.2评分标准中,业绩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投标提供2023年11今完成的合同额1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每提供份得1.5分,最得3分; 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及对应项增值税发票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合同金额1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属于歧视中小企业、差别待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0-28 09:30:00,更正为:2026-11-09 14: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10-28 09:30:00,更正为:2026-11-09 14:30:00。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6.2评分标准中,业绩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投标提供2023年11今完成的合同额1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每提供份得1.5分,最得3分; 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及对应项增值税发票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更正为“投标提供2023年11今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每提供份得1.5分,最得3分; 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及对应项增值税发票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狮凤路中段

联系方式:0916-****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商铺楼

联系方式:177****0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璇

电话:177****0206

****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