滏阳河武强段河道治理工程

审批
河北-衡水-武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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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23MB****060W樊星
樊星**省**市**县
**县新开街1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滏阳河**段河道治理工程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省**市**县 滏阳河起点于**市**县豆村镇大刘庄,终点于**镇庞 疃村;分洪道起点于**市**县豆村镇东张庄村,终点于 后庄闸
经度:115.953816 纬度: 37.971169****审批局
2024-01-30
武行审环表〔2024〕001号无
13941.16
155****水利局
****1123MB****060W**祥安****公司
911********975528M**祥安****公司
911********975528M2025-07-04
2026-09-152026-10-21
**祥安****公司网站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为**河道治理类生态环境影响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号:****,批复文号:武行审环表[2024]001号,项目为滏阳河**段河道治理,不涉及永久占地,主要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堤防加固、堤岸防护、巡河路硬化、信息化工程,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开展建设。实际建设性质为**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地点、项目性质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保持一致。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环评批复建设规模:滏阳河治理段22.5km(主槽25km),分洪道治理段8km;建设内容河道清淤疏浚33km、堤防加固54.5km、堤岸邻村及弯道段防护9.042km、巡河路硬化23.364km及信息化工程;临时占地230.5亩(生产生活区20亩、临时堆料区50亩、施工道路135亩、弃土场25.5亩)。主体河道治理任务不变;实际主槽清淤21.20km,巡河路硬化21.812km,堤岸防护9.015km;原设计**施工生产生活区、机械停放区、施工仓库未**,改为租用周边现有场地;原设计东樊屯南侧弃土场仅作为弃土临时周转场地,****水利局统一调配综合利用,不再作为永久性弃土堆放场地;其余治理规模、治理任务与环评批复基本一致。
工程主体治理规模、治理任务不变;为节约土地,减少临时占地扰动,原设计**施工生活区、机械停放区、施工仓库未实施,采用租用周边现有场地方式解决施工人员办公、机具存放;原东樊屯南侧弃土场调整为临时周转场地,河道弃土由主管部门统一调配综合利用;不改变工程治理目标,污染物及生态影响没有加重。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环评确定施工工艺:河道枯水期围堰分段干场作业,河道清淤疏浚、堤防土方开挖回填、格宾石笼护坡、堤顶巡河路硬化;施工落实扬尘、废水、噪声、固废、水土保持、植被恢复、野生动物防护等施工期环保措施,禁止夜间施工;施工结束剥离表土回覆、裸地植被恢复;弃土运至弃土场处置。实际采用枯水期围堰分段干场施工,河道清淤、堤防修整、格宾石笼生态护坡、巡河路硬化等施工工艺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施工期落实围挡洒水抑尘、车辆冲洗沉淀水循环使用、低噪声设备、固废分类处置、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表土回覆、植被复垦恢复;弃土不再长期堆存弃土场,统一调配综合利用。
无变动,施工工艺、生态保护措施与环评批复保持一致,仅弃土处置方式优化,环境影响未加重。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施工期废气(围挡、洒水、车辆冲洗、密闭运输);废水(车辆冲洗沉淀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泼洒抑尘不外排);噪声(低噪设备、减震、禁止夜间施工、临近村庄围挡隔声);固废(弃土送弃土场,****填埋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生态:表土剥离、临时拦挡排水、密目网苫盖、施工结束表土回覆植被恢复、野生动物警示防护、水土保持;落实施工期环境监理;本项目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工程发挥河道生态改善效益。施工期废气、噪声、固废、水土保持、植被恢复、野生动物防护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均按环评及批复落实;生活污水不再设置现场集中施工营地,依托周边村庄现有化粪池处置;弃土场由永久堆放改为临时周转,弃土统一综合利用;其余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均落实到位;施工结束完成临时占地复垦绿化,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改善河道生态环境。
因不再**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人员住宿餐饮依托周边村庄,生活污水不再现场泼洒抑尘,改为依托村庄现有化粪池处置;弃土场由永久堆放调整为临时周转,弃土统一调配综合利用;上述优化未降低环保治理水平,没有加重环境、生态不利影响,其余环保及生态措施均与环评批复一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按武行审环表〔2024〕001号批复,落实施工期环境监理、环境监测及完工后生态恢复、水土保持管护。已开展环境监理、施工期监测;完工后完成临时占地复垦、植被恢复及水土保持措施。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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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车辆冲洗沉淀池(临时)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冲洗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施工结束后拆除 施工期监测,满足回用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围挡、洒水抑尘、密目网苫盖(临时扬尘防控)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裸土苫盖,渣土密闭运输,完工后拆除 施工期扬尘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噪声施工设备、隔声围挡(临时)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选用低噪声设备,临近村庄设置隔声围挡,严控夜间施工;完工拆除 施工期噪声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设施名称:生活垃圾收集桶、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临时)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施工垃圾分类收集,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消纳场,****环卫处置;河道清淤弃土综合利用 按要求落实,固废全部合规处置;****水利局统一调配综合利用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设施名称:表土剥离、格宾石笼生态护坡、临时拦挡排水、植被恢复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施工前剥离表土;边坡采用生态格宾石笼防护;临时占地设置截排水、拦挡;施工结束表土回覆、植被复垦恢复,保护陆生、水生生物 已完成表土剥离与回覆;实施格宾石笼生态护坡;临时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到位;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复垦、植被恢复,落实生态保护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无依托环保工程无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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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环保搬迁未涉及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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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为生态治理工程,运营期无污染物排放,不涉及污染物总量替代、区域削减不涉及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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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措施,做好表土剥离保存;施工结束对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回覆、土地复垦、植被恢复;减少对河道水生生物、沿线植被扰动,落实生态管护已落实表土剥离、保存及回覆;完成临时占地复垦绿化,实施格宾石笼生态护坡;施工期间减少对河道及沿线生态扰动,生态恢复措施已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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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环境功能置换不涉及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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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落实施工期环境监理、环境监测;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固废管控;工程运行期加强河道管护,保障行洪与生态功能稳定。施工期开展环境监理、环境监测;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控措施落实;工程完工后河道行洪、生态功能正常,落实后期管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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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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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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