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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供应商:
****公司代理的《贵****基地标准厂房(一期)项目V****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五案法律服务》项目,原询比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原询比文件要求:
| 询比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30时(**时间)。 |
|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3日09:30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平台(网址:https://gy.e-qyzc.com)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响应文件传输或撤回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
现修改为:
| 询比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30时(**时间)。 |
|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7日09:30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平台(网址:https://gy.e-qyzc.com)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响应文件传输或撤回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
二、其余内容不变,若本次澄清内容与原询比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本次澄清通知内容为准。
三、各潜在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平台(网址:https://gy.e-qyzc.com)发出的补充、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各潜在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