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税资产第二次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规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规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我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 序号 |
坐落 |
所在层 |
室号 |
用途 |
面积(㎡) |
参考价(万元) |
| 1 |
华兴商贸城 |
2层 |
0201 |
商铺 |
74.06 |
80.56 |
| 2 |
2层 |
0203 |
商铺 |
67.94 |
73.9 |
|
| 3 |
2层 |
0204 |
商铺 |
57.23 |
62.26 |
|
| 4 |
2层 |
0205 |
商铺 |
57.14 |
62.16 |
|
| 5 |
2层 |
0215 |
商铺 |
37.21 |
40.48 |
|
| 6 |
2层 |
0243 |
商铺 |
15.29 |
16.64 |
|
| 7 |
****中心院内安检车间1-3层商铺 |
1层 |
/ |
商铺 |
578.94 |
553.77 |
| 2-3层 |
/ |
商铺 |
870.56 |
|||
| 8 |
正**城南正周公路东侧(25-100-048-003)综合楼113、213号两处商业房地产 |
1-2层 |
113、213 |
商铺 |
349.93 |
199.05 |
| 9 |
丽景公寓 |
13层 |
B1315室 |
公寓 |
214.71 |
116.63 |
| 10 |
18层 |
B1815室 |
公寓 |
214.71 |
113.01 |
|
| 11 |
21层 |
B2115室 |
公寓 |
214.71 |
114.12 |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
展示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11月5日16:00止;
展示地点:**市。
三、拍卖时间、地点、竞价方式
1.拍卖时间:2026年11月6日10:00。
2.拍卖地点:**市公共**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
3.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四、竞买人范围及竞买申请有关事项:
1.中华人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有意竞买者可于2026年10月23日00时至2026年11月5日16时,自行登录“**市公共**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http://125.****.23:4000/u/logincq),免费获取《拍卖文件》,****公司联系提交书面申请进行审核。
注:初次注册用户登****交易中心网站(www.****.cn),在“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省公共**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操作;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
五、交易保证金缴纳事项:
1.交易保证金:每标的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保证金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拍不成功的,在拍卖会后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规定办理。
2.交易保证金缴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请各竞买人在完成拍卖文件下载后,登****交易中心网(http://125.****.23:4000/u/logincq)权益类交易系统模块自行查询获取。未从竞买人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竞买无效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中心网站《关于实行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的通知》)咨询电话:0934-****123(保证金缴纳)。标书代写
3.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10时(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特别告知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资料仅供参考,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交付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公告面积和实际面积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
2.拍卖人提供的与标的有关的资料、数据均源自委托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在竞买登记**行实地踏勘,并向有关单位了解、核实标的相关情况,对自己竞买标的物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成交公示期两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总成交价款0.5%的拍卖佣金,7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委托方办理成交价款缴纳事宜。
4.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凭我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与委托方联系完成标的交割相关事宜。
5.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方配合,产生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6.具体详见《拍卖文件》。
七、联系方式:
1.委托人:****
联系电话:0934-****142
地址:**市**区**路15号
2.拍卖人:******公司
联系电话:155****7778刘先生
地址:******办事处市直机关小区西4楼
******公司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