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度食堂食材采购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6日 10时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7年度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应预留份额为本项目预算总额的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比例为30%以上,其中由小微企业制造的比例不低于60%。未进行合同分包的,投标产品中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比例为30%以上,其中由小微企业制造的比例不低于60%。分包内容为:蔬菜、水果、家禽类(鸡鸭鹅鸽鹌鹑)、水产类。注: 1、合同分包的,投标人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中小企业提供产品的合同金额应当达到预留比例。接受分包的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说明:提供①分包意向协议(应按分包内容中的品类进行分包)。②接受分包的企业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③接受分包的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接受分包的企业若提供的属于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无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未进行合同分包的,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产品中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比例为30%以上,其中由小微企业制造的比例不低于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计划备案号:510********200074491[2026]02410;
2、监督部门:****财政厅,联系电话:028-****3581、028-****3539、028-****3553,地址:**省**市**区学道街26号;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名称:****
地址:**市**区**东路156号
联系方式:028-****5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N5区20楼2011B号
联系方式:028-****445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28-****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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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