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发文字号: | 永水许可〔2026〕54号 |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6-10-21 | 发布日期: | 2026-10-23 |
| 标题: | ********水库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
永水许可〔2026〕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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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
行政许可的决定
****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水库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和有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及专家组对该初设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工程概况
****水库水毁修复工程位于**区三教镇,因水库运行中存在水毁问题,****水库大坝安全,保障水库正常蓄水,使水库功能正常发挥,****水库水毁修复工程。
二、工程建设条件
同意工程区域地质环境及地震、一般工程地质条件、工程现状问题及修复方案。
三、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等级:建筑物级别为5级,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建设内容:修复溢洪道泄槽段(0+023.14-0+056.44段)、设施设备等。
四、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同意主体工程 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总体布置。
(二)同意工程总工期60天。
五、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8.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36.89元,施工临时工程2.43万元,独立费6.58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
六、其他
(一)你单位负责本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期间的建设管理工作,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在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二)请你单位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复的设计文件、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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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