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绿之源米业有限公司热风炉技术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吉林-松原-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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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风炉技术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23 03: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热风炉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308

传 真:0438-****308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邮 编:138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热风炉技术改造项目

**省**市前郭县鲜丰村

****

******服务中心

该项目位于**省**市前****经济开发区内),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项目西侧隔路为两户居民(距离23m)及闲置厂房,南侧为闲置厂房,东侧隔空地60m处为居民,北侧为闲置厂房及居民。项目厂区敏感点为厂区西侧23m处的居民和厂区北侧35m处的居民,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厂区南侧8m处的二总干零号引干渠。该项目在原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台3t/h生物质悬浮热风炉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生物质热风炉年燃生物质颗粒1106t。该项目总投资350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8.29%。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防渗化粪池,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生产过程中1台3t/h燃生物质悬浮热风炉产生的烟气采用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烟气中林格曼黑度、烟尘、SO2排放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表4二级排放限值要求;NOx排放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确保热风炉周边无组织排放烟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期采取作业区定期喷水及施工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产生的固废物按“**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拆除的热风炉等设备拆解后外售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的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热风炉炉灰渣、沉降室除尘灰及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采取设置临时声屏障及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采取低噪声设备、减震垫、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六)项目营运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七)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贮存点、厂区地面等相关区域及构筑物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地面做硬化及防渗处理,同时做好环境保护防护措施。

(八)危废贮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定建设并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整改,设置托盘、危废标志牌及防渗层,满足防漏、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