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水库工程 | 武**泉溪镇 | **** | 工程拟选址于**江流域上的一级支流清溪上游泉溪镇丰溪村100m处,工程任务以供水为主,兼顾防洪、灌溉、改善水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丰溪水库建成后正常蓄水位247.00m,总库容981万m3,防洪库容为78万m3,兴利库容为840万m3,属于小(1)型水库。主要建设内容:(1)**拦河坝,坝型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250.5m,最大坝高63.5m;(2)**泄水建筑物,溢流表孔2孔×6m,堰顶高程244.00m,采用台阶式溢流坝+底流消能;(3)**供水建筑物,采用分层取水口,经坝内埋管通往出口阀室。(4)交通工程,左岸上坝道路0.84km,参照四级公路(Ⅱ类)技术标准;(5****水库管理房(设备间)。水库管理房(设备间)设在坝下右岸,设计地面高程196.00m。主要用于应急防汛物资的存储及设备的维护等,合计面积约250m2 | 已按规定进行公众参与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详见附件中的环评文件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4日至2026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3日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审批和土壤固废处
联系电话:0579-****9190 传真:0579-****9848
通讯地址:**市双**街858****中心3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