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产业转型专项咨询服务项目
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产业转型专项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三章采购需求、****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标书代写
1.更正内容:
1.1现对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基本情况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 页码 |
原文 |
现修改为 |
| P1 |
采购需求:采购产业转型专项咨询服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含资产摸底、注入路径设计、业务重构、评级培育、发债辅导、****公司组建等六项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采购需求:采购产业转型专项咨询服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含资产摸底、注入路径设计、业务重构、评级培育、发债辅导、国企转型方向建议等六项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2现对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前附表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原文P28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 1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30%;(2)集团成功取得AA+及以上产业类主体信用评级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60%;(3)二年服务期满、咨询机构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服务事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10%。 |
现修改为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 1 |
付款方式 |
咨询服务费按项目里程碑分三期支付: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30%; (3)集团成功取得AA+及以上产业类主体信用评级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60%; (4)一年服务期满、咨询机构完成合同约定****集团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10%。 |
1.3****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 页码 |
原文 |
现修改为 |
| P40 |
1.4.1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30%;(2)集团成功取得AA+及以上产业类主体信用评级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60%;(3)一年服务期满、咨询机构完成合同约定****集团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10%。 |
1.4.1付款方式:咨询服务费按项目里程碑分三期支付: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30%; (3)集团成功取得AA+及以上产业类主体信用评级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60%; (4)一年服务期满、咨询机构完成合同约定****集团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10%。 |
1.4****政府采购合同—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原文P48
|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 2.5.3 |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30%;(2)集团成功取得AA+及以上产业类主体信用评级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60%;(3)一年服务期满、咨询机构完成合同约定****集团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10%。 |
现修改为
|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 2.5.3 |
咨询服务费按项目里程碑分三期支付: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30%; (3)集团成功取得AA+及以上产业类主体信用评级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60%; (4)一年服务期满、咨询机构完成合同约定****集团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10%。 |
1.5现对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技术及商务部分磋商响应表部分内容修改如下:标书代写
原文P56
| 序号 |
商务条款 |
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偏离说明 |
| 1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30%;(2)集团成功取得AA+及以上产业类主体信用评级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60%;(3)一年服务期满、咨询机构完成合同约定****集团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10%。 |
||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3 |
服务期限 |
2年(最终以服务内容完成为准) |
现修改为
| 序号 |
商务条款 |
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偏离说明 |
| 1 |
付款方式 |
咨询服务费按项目里程碑分三期支付: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30%; (3)集团成功取得AA+及以上产业类主体信用评级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60%; (4)一年服务期满、咨询机构完成合同约定****集团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服务费的10%。 |
||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3 |
服务期限 |
2年(最终以服务内容完成为准) |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保持不变。标书代写
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经济开发区东鑫大道201号
联系方式:0562-****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五松镇笠帽**路235****集团)五楼
联系方式:0562-****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查女士
电话:0562-****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