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一体化磁调控反应系统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市**区沙布路28号A栋厂房3层7卡
中标价:人民币叁佰肆拾捌万伍仟元整(****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一体化磁调控反应系统
五、评审专家名单
薛友才、朱志敏、刘春松、张群、张浩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
2.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407****集团****中心),联系电话:0551-****0155。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习友路3333号中国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6号楼南楼及裙楼
联系方式:0551-****0625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志凌、刘诚、秦瀚翔
联系电话:0551-****1498、****1460、138****2110
附件:中标公告(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