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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6)渝五中法破委字第420号
****裁定受理(2026)渝05破申512号申请人**医药****公司对被申请人******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本院相关规定产生。标书代写
******公司(****公司)于2001年9月27日成立,登记机关******管理局,注册资本153646.5085万元。现登记股东为:****集团****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医药****公司(以下****公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作出(2025)渝0115民初8463号民事判决,****公司****公司货款221489.86元及违约金(从2023年7月1日起,以货款221489.86元为基数按照LPR四倍标准计算至付清时止)。前述判决生效后,****公司未履行前述付款义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公司所有的位于**市两江新区洋河二村2号1单元6-1、6-3的不动产,除此之外,****公司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法院作出(2026)渝0115执2号执行裁定,裁定终结该次执行程序。
****公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作出(2025)渝0115民初8474号民事判决,****公司****公司货款350392.59元及违约金(从2023年7月1日起,以货款212670.83元为基数按照LPR四倍标准计算至付清时止;从2023年10月1日起,以货款5963.15元为基数按照LPR四倍标准计算至付清时止;从2024年1月1日起,以货款45497.79元为基数按照LRP四倍标准计算至付清时止;从2024年4月1日起,以86320.22元为基数按照LPR四倍标准计算至付清时止)。前述判决生效后,****公司未履行前述付款义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公司所有的位于**市两江新区洋河二村2号1单元6-4、6-5、6-6的不动产,除此之外,****公司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法院作出(2026)渝0115执35号执行裁定,裁定终结该次执行程序。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医药****公司对被申请人******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16:00标书代写
3、摇号时间:2026年10月29日9:3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
特此通知。
审管办联系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9530
破产庭联系人:吕金伟023-****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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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