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淳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淳安县卫生监督所)微生物鉴定质谱仪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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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监督所)微生物鉴定质谱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总价:765000(元) **** ****开发区8号大街1号中策园4号标准厂房107-114号 81.97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监督所)微生物鉴定质谱仪采购项目 微生物鉴定质谱仪 迪尔 Smart MS 1 765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超,方桃,胡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余婷婷,胡加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投标总报价应含采购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服务费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浙政采联〔2026〕11号)的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4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监督所)

地 址:**省**县千岛湖镇环**路185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3209

质疑联系人:魏文君

质疑联系方式:193****3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普通合伙)

地 址:**省**市**县千岛湖镇环**路369号六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2556

质疑联系人:李梦

质疑联系方式:0571-****4245

3. ****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中心(**)

地 址:**市上**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林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7671,0571-****0218

附件信息: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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