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摄制作“融合之路”专题纪录片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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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摄制作“融合之路”专题纪录片项目的公告
根据市委、****工作部署,市文旅广局持续巩固“融合之路”文旅品牌创建成果,计划推出“融合之路”专题纪录片,扩大品牌影响力。现对拍摄制作“融合之路”专题纪录片项目面向广大市场主体进行询价。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于2026年10月12日前将报价相应文件提交至**市文旅广局非遗科。 标书代写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初步计划制作3集,每集15分钟,通过专家学者对话、文物遗迹解读等形式,全面展示拓跋鲜卑在**市境内嘎仙洞、大泽时期的历史遗迹、制度演变、生活方式。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内容需求

(一)整体内容需以拓跋鲜卑迁徙融合为主线,串联嘎仙洞时期、大泽时期等关键节点,兼顾历史印证、时代遗风、文旅融合三维表达,总时长不超过45分钟,项目应于2026年12月20日前完成。

(二)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所需制作实施方案(大纲、脚本、时间安排),确保项目高效完成,并确保所提供素材的质量符合行业标准。供应商应确保具备项目所需撰稿、配音、摄影摄像、后期制作、特效等全部制作人员的组织能力,确保制作团队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

(三)全部拍摄素材需提供给采购方,版权归****所有,供应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四、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价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2日17时。

报价方式:以报价函(后附报价函格式)方式回复,报价函密封后送至我单位D1008室。报价函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17时,送达时间以我单位实际收到报价函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收件地址:**市**新区政务办公楼D区1008室。

联 系 人:陈达尊

联系电话:0470-****241

五、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报价需包括项目中所涉及的交通费、食宿费、税费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报价人提供服务承诺、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提供法人、授权人证明,加盖公章。

3.考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利于沟通及协调等因素,上****公司负责开展,不得二次委托外包其他机构完成。上述事项签订一个服务合同,需开具发票。

附件:拍摄制作“融合之路”专题纪录片项目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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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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