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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桥梁定期检查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下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现增加第4条内容如下:标书代写
4.如投标人的评标价同时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和评标价平均值的90%时,应当启动澄清程序,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投标人存在恶意低价竞标行为,招标人将其不良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相关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标书代写
注:其他内容不变,此补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此补疑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此补疑公告为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北路127号
联系人:朱永浩
联系方式:0552-****122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号
项目负责人:何敏敏
联系方式:139****5253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