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心**路、****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心**路、****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工程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6BFFAZ51237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我单位承建的公共建筑合同范围内简述施工内容包含地上和地下1层施工,本项目附录 3业绩证明材料清单未列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业绩证明材料。若合同、四方竣工验收报告、四库一平台截图不能直接体现项目包含地下车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辅助佐证材料是否认可
答:作为辅助佐证材料予以认可,但提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名称应与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四库一平台截图的项目名称一致。
2.根据招标文件第2.9条招标范围:“包含土石方、基坑支护、基础工程、主体结构、装饰装修、 人防、给排水、室外道排、标识标线、弱电智能化、三网、消防、通风、钢结构、 幕墙、供配电工程(包含外部专用线及配电系统全部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招标人所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未见“供配电工程(包含外部专用线及配电系统全部工程)”相应清单列项,请问此项是不在本次范围还是工程量清单漏项
答:在本次范围,详见后续挂网的工程量清单
3.我单位承建的公共建筑合同范围内简述施工内容包含地上和地下1层施工,本项目附录 3业绩证明材料清单未列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业绩证明材料。若合同、四方竣工验收报告、四库一平台截图不能直接体现项目包含地下车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显示总建筑面积**平米,其中地下面积**平米,含设备用房**平米,机动车库面积**平米,是否予以认可
答:作为辅助佐证材料予以认可,但提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名称应与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四库一平台截图的项目名称一致。
4.招标文件只下发电子版清单,无控制价及ZB文件,请上传本项目ZB文件及控制价文件。
答:详见后续挂网的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内容澄清:
1.招标文件P110专用合同条款2.4.2(3)“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开设道口、修建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 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修改为“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开设道口、修建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费用。”
项目延期部分: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6年11月17日10:00”。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6年11月17日10:00”。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10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到“2026年11月07日17:30”。
5.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裕溪路441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067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汪亚林
联系方式:0551-****3112,****3831
2026年10月23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