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0日,我公司自行组织了利咸二期荷花村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公司相关负责人以及2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了《利咸二期荷花村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际占地面积为43007m2,项目总投资710万元,购置了骨料供给系统、骨料干燥系统、骨料提升系统、骨料筛选系统、热料仓、计量系统、矿粉系统、沥青搅拌主楼以及操作系统等设备,建设沥青拌和生产线一条。并配套建设了供配电等辅助工程和配套环保设施。可年产5.2万吨沥青混凝土。
2025年4月,我单位委托****编制完成了《利咸二期荷花村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7月1****生态环境局****分局下发的《利咸二期荷花村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本项目于2025年7月开工建设,2025年9月投入启用。
二、工程变更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车辆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雨水经雨水沟排入西侧甘溪坝河。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骨料卸料以及运输过程粉尘;矿粉筒仓粉尘;水泥筒仓粉尘;骨料烘干过程废气;振动分筛过程粉尘;搅拌废气;导热油炉废气;道路运输扬尘以及食堂油烟。
项目建设了封闭式骨料堆场,在骨料堆场设置了洒水降尘装置,骨料输送采用封闭式皮带输送;场地进行洒水降尘;上料区粉尘、干燥滚筒粉尘及主机燃烧器废气经负压风机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楼卸料口废气经负压风机收集后进入喷淋塔(碱液喷淋),****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废气则经15m高烟囱收集后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3、噪声
工程运营期噪声主要设备运行噪声和车辆进出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设置封闭式厂房并合理规划平面布局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骨料、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收集后运往利咸高速建设使用,后期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机械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等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及环境影响
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车辆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雨水经雨水沟排入西侧甘溪坝河。
根据验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可知,项目西侧甘溪坝河水质仍能满足西侧甘溪坝河水质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限值,本项目运行未对其造成影响。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骨料卸料以及运输过程粉尘;矿粉筒仓粉尘;水泥筒仓粉尘;骨料烘干过程废气;振动分筛过程粉尘;搅拌废气;导热油炉废气;道路运输扬尘以及食堂油烟。
项目建设了封闭式骨料堆场,在骨料堆场设置了洒水降尘装置,骨料输送采用封闭式皮带输送;场地进行洒水降尘;上料区粉尘、干燥滚筒粉尘及主机燃烧器废气经负压风机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楼卸料口废气经负压风机收集后进入喷淋塔(碱液喷淋),****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废气则经15m高烟囱收集后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拌合站有组织排放的粉尘、沥青烟、苯并[a]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以及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粉尘、苯并[a]芘以及非甲烷总烃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周界外浓度最高值标准限值的要求,搅拌楼卸料口处非甲烷总烃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A.1=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要求。导热油炉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气锅炉标准;项目废气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厂界东侧最近居民点处苯并[a]芘和颗粒物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表2中二级日平均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3、噪声
工程运营期噪声主要设备运行噪声和车辆进出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设置封闭式厂房并合理规划平面布局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可做到达标排放,最近居民点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骨料、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收集后运往利咸高速建设使用,后期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机械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等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通过现场调查及监测表明,该项目较好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且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污染事故,该项目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2、服务期满后按要求对场地进行平整修复,恢复地貌原状。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1月19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区龙阳大道36****广场1栋25层5室
联系人:柳总
联系电话:181****9411
链接: https://pan.**.com/s/1GglmCz9_zlFhieiJXOJuVQ
提取码: aqna
****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