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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同乐新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平建函〔2026〕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县同乐新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公司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及专家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污水管网设施,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质的需要,同意建设**县同乐新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同乐新区,北起石灰窑村、老虎肚村,**金字岭村,西接下坪岭村,南至印山码头**乐镇大街。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
项目规划建设各类污水管网共计13397米,其中:DN300-DN600HDPE缠绕结构壁管长12557米、DN200镀锌加压钢管840米;**1座13000立方米/天一体化污水加压泵;配套污水检查井、沉泥检查井等附属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网工程、混凝土路面破除工程、道路恢复工程、钢板桩支护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3754.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38.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4.40万元,预备费341.2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2627.84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126.21万元解决。
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项目建议书批复(平发改投资字〔2026〕52号)、《******局关于**县同乐新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的情况说明》等。此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文件要求无需办理节能审查。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6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