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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 建设地点 | **省**市塘厦镇塘厦大道南93号5栋301室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熙霖节能环保****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重新报批后,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为900m2,建筑面积为900m2,年加工生产耳机750万个,员工2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300天,采用1天1班、每班12小时制工作制度。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雨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新鲜水;开炼、油压成型、烘烤、包装工序设置为密闭车间,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15m);打磨、喷砂、浸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噪声采取车间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放在一般固废房,****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放在危险废物房,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 公示时间 | 2026-10-23 |
| 联系人 | ****环境局塘厦分局 |
| 联系电话 | 0769-****3968 |
| 通讯地址 | **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