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10-21 |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116
传真:0535-****116
通讯地址:**市**区**路46号
邮编:26400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1 | **港六号路(环海北路至**港区段)道路工程 | **市 | **** | ******公司 | 拟建**港六号路道路工程分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两部分,道路部分全长749米,南北走向,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道路红线宽度40米,车行道路面宽度22米。桥梁起于**港规划六号路,向南跨越海域,终点与**港规划二号路相接,起终点桩号K2+173.5~K2+420.5。桥梁全长247米,宽30米。 | (一)施工期 1.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分段施工,必要时在道路段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围挡,起到临时声屏障作用,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相关标准。 2. 大气环境影响 .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配备洒水车、挡风板、蓬布等防尘设施,有效控制物料运输、装卸等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加强施工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有关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须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3. 固体废物影响 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作。及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运至指定的弃渣场或其他指定场所妥善处置。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依托港内已有危废暂存间暂存,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贮存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1.声环境影响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噪声达标距离以内区域,建议不布置办公区及员工宿舍等。道路沿线区域噪声须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执行4a类标准。 (三)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了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