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区府城企业家大厦右侧综合楼第四层房屋公开挂牌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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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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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10月2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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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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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坐落 |
**市**区府城街道琼州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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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挂牌价格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元)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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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市**区府城企业家大厦右侧综合楼第四层房屋转让 |
260.61 |
107.3453 |
32.00 |
1000 |
11月6日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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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情况 |
1、转让标的位于**市**区府城镇琼州大道(靠近文庄**,现为**区**街道),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字第公字000042号,根据2025年-1-14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情况说明记载:权利人为琼****集团公司,房屋建筑面积260.61㎡,登记时间:1990-07-10;权利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规划用途:住宅。房屋为企业家大厦右侧综合楼一部分,该大厦总层数为5层,标的房屋位于第4层,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内部为5间房间,层高约3.5m,外立面为外墙涂料,外走廊墙面贴小方块瓷砖,水电管线基础留存,管线老化,水电设施基本齐全,经维护加固后方可满足基本使用条件,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2、转让标的底层为商业铺面,所在区域周边商业氛围较好,城市配套完善,有主干道通过,交通条件好,是府城街道的主要商业服务地段。 3、资产详情见《房地产估价报告》,具体情况以现场查看实物情况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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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告知 |
1、标的资产权属资料不全面或存在瑕疵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以下风险的前提下自行决策: ⑴标的仅有房产证,房产证登记的权利人为琼****集团公司(**琼****公司原名,成交后由****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未进行土地分摊,现无法确认土地为划拨地还是出让地。如该房屋所占土地为划拨地,受让方在办理过户时,需另行向资规部门支付土地出让金,受让方应当充分考虑标的物所占土地性质导致支付土地出让金的风险。 ⑵标的物资产评估费用及测绘费合计25000元,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物按现状转让,竞买方参与竞买前应当自行对转让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建筑质量、建筑面积等进行勘查,如实际面积与测绘报告、评估报告不一致的,不影响最终成交价格,转让方对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建筑质量也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3、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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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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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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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中钧(**)土地房地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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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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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转让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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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关于审议的请示》**国资局〔2026〕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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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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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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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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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在报名****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成交后若无法过户,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和产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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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须缴纳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视为违约。 2、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时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及产权分割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缴纳,其余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处理,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物的查勘采取统一查勘的形式,查勘现场的意向方需先行登记,统一安排。逾期抵达的意向方视为放弃对标的物进行现场查勘的权利。 5、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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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应在受让方签订合同并交纳全部转让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的交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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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保证金(详见上表)必须在公告期内交纳到如下账户,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户名:****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11月5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3、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让部分成交价款)一次****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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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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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方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方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方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方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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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2、地点:**市**区府城街道琼州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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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1月5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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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11月5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交易所网站(www.****.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购房资格码;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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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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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受让方按照《****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即成交价的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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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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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竞买方取得竞买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段: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1月6日上午9:00止。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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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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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
标的(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0898-****8030 陈先生 0898-****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0898-****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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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省**市国兴大道61****银行大厦18楼 2、海****服务中心窗口:**市**区****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交易中心6号窗口:**市**区东岸一路旅文﹒**总部港A3栋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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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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