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转让公告】哈尔滨市大数据中心道里区工程街29号出售项目项目信息披露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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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转让公告】******区工程街29号出售项目项目信息披露

信息时间:2026-10-23

******区工程街29号出售项目项目信息披露

标的名称

******区工程街29号出售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价格

4897.2万元

公告号

[2026]2893

挂牌公告期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10月23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11月20日

标的所在地区

**省﹒**市﹒市辖区

公告类别

资产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资产或**,****交易所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行为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转让行为已经按照规定获得有权批准的相关主****集团公司资产转让管理规定,已经过有效的内外部决策并完成了所有前置审批(包含评估备案)程序,本次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名称

****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26年3月20日

资产评估值

4897.2万元

转让底价

4897.2万元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网站交易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从2026年10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6年11月23日 10时00分止。

限时竞价期

从2026年11月23日 10时00分开始。

竞价阶梯

1万元或1万元整数倍

房
屋
建
筑
物

坐落位置

**区工程街29号

建成年月

详见转让明细

不动产权证号

详见转让明细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详见转让明细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总层数

详见转让明细

所在层数

详见转让明细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哈财资呈[2026]452号

批准单位名称

****政府、****财政局

交
易
条
件

信息公布公告期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条件,按照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交易方式:
(一)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二)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登记材料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房产转让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三、对受让方的要求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标书代写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后 8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转让合同》。
(三)受让方应在《房产转让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四)受让方如办理相关权属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受让方办理权属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税、费具体详情请见《房产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咨询确认。
四、转让标的交割及交易价款支付
(一)标的交割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进行交割。
(二)交易价款通过****账户进行结算。
受让方按照《房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办理完过户手续后:
1、若《房产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出具《转款函》、资金结算****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2、若《房产转让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需持受让方签署同意转款意见的《转款函》、资金结算****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五、收费标准:
(一)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 5 %收取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二)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 1%收取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三)受让方需另行按约定交纳信息推介服务费,详见《联合推介协议书》。
六、交款方式:本次交易价款采用转账(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交纳,意向受让方(受让方)须按公告要求将保证金、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存入指定账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名称一致。
七、声明:
****对信息披露内容所作出的解释及转让方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保
证
金
设
定

交纳金额

1469.16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11月23日 09时00分 (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

处置方法

1、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房产转让合同》生效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交易价款手续,保证金所产生利息退还受让方,具体****银行系统为准。
2、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在限时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带息退还手续,利息****银行系统为准。
3、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优先用于弥补交易服务费。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哈交所、转让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利益受损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过错受让方进行追偿。
(1)在竞价阶段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条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房产转让合同》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4)其他违反本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受让委托协议》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受让****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受让方承诺其所提供的受让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交易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受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交易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交易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如意向受让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成交后,****交易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交易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标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标的更名过户是否存在限制及具体变更过户手续所需的材料。哈交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
一、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的房产为位于**区工程街29号。本次转让房产包含2栋楼,主楼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记载房屋权利人为****,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黑(2026)**市不动产权第****788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为6150平方米,所在楼层为1-8/8层,宗地面积为1479.91平方米,权利性质为划拨/自建房,用途为其他土地/办公,标的房产现处于闲置状态。辅楼房屋面积为210平方米,所在楼层为-1/2层,该部分无不动产权属证书,作为附属设施和主楼捆绑转让,本次交易不承诺、不保证后续可以办理不动产产权过户,能否补办产权证、补缴土地出让金、规划验收等全部由受让方自行尽调,风险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具体详询转让方。

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了解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自行判断办理房产证是否存在限制性条件,如发生纠纷或无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和哈交所无关,哈交所仅对以上信息进行披露,对此事项不做任何承诺。

上述面积均根据转让方现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中记载的数据及****提供的资料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有关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并须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购房政策规定,须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政策规定文件;转让成交后,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标的不予退回。提交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及土地现状,了解土地性质及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手续,自行判断办理产权证是否存在限制条件,如发生纠纷或无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和哈交所无关,哈交所仅对以上信息进行披露,对此事项不做任何承诺,受让方不得因此拒绝向哈交所支付服务费。

二、本次资产转让范围以**正大阳光房地产****公司出具黑正大阳光评报字[2026]第076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三、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没有涉及法律诉讼行为。
四、本次转让标的房产,受让方在报名前自行查询是否欠供热费、物业费、水、电、煤气等各种费用,如有欠费移交前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标的房产过户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受让方自行判断。因有关部门存在临时规定无法办理房产转让手续,待有关部门同意办理产权手续时,转让方会积极配合办理。

五、本标的涉及划拨土地,成交后须受让方补交土地出让金,具体金额须咨询转让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产生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出让金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其他事项详见转让方提交相关文件。
八、本项目意向受让方需在2026年10月26日09:00-2026年11月20日16:00(工作时间)到转让方指定地点(详询出租方展示联系人)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并签署现场勘察确认书后****交易所交易系统内进行报名,报名时意向受让方需额外提供现场勘查确认书,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提醒意向受让方注意: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转让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勘查则无法参与该项目,请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时间)。标书代写
九、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房产转让合同》为准。

相关附件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451-****9609

企业联系人

荣先生

联系电话

0451-****9831

附件:附件四、受让申请书2026版.docx 附件:附件一、受让方报名材料清单.doc 附件:附件二、受让委托协议2026版.docx 附件:附件三、声明书2026版.docx 附件:附件五、授权委托书--受让.docx 附件:附件六、联合推介协议书.docx 附件:5.现场勘察确认书.docx 附件:转让明细表.pdf 附件:房产转让合同.pdf

附件(9)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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