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县东关镇镇区村居照明与安防设施提升工程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县东关镇镇区村居照明与安防设施提升工程的潜****省政府采购网(zfcg.****.cn)免****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3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东关镇镇区村居照明与安防设施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94,241.00元
采购包1(**县东关镇镇区村居照明与安防设施提升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994,241.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994,241.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1 | A****1910-路灯 | **县东关镇镇区村居照明与安防设施提升工程 | 1(项) | 否 | **镇区太阳能路灯102盏、高杆广场灯7盏,换太阳能路灯60盏,新增数字全景监控9处;新增数字广播71处;配套照明设施1200米、交通信号灯18处 | 2,994,241.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包1: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项目预留份额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里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80%及以上。分包对象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2、如果投标人本身为中小企业,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时间: 2026-10-23 至 2026-10-3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省政府采购网(zfcg.****.cn)免****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2026-11-13 09:30: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县展览城二****交易中心开标室4****交易中心)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社区218号
联系方式:139****8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路379号
联系方式:0595-****69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蕴慧、黄燕惠、李璐、郭楚滨、童志航
电话:0595-****6988,邮箱****@163.com
网址: zfcg.****.cn
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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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