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校区主席台广播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具体型号、规格标准等参数详见附件1
四、项目最高限价:17400元
书面询价,以最低评标价法选定成交候选人。标书代写
六、报价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参与公司需具备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二)报价文件资料的要求:
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自拟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4.报价单(供应商需对清单内的所有货物进行报价,不得遗漏,并加盖企业公章):所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预算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投标人报价应以包括项目所涉及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综合考虑后再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本身成本费用、人工费用、税收、运输费用等;凡不满足技术参数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6.售后服务承诺函:质保2年,供应商自拟承诺函。
注:各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报价资格。
七、工期要求
(一)交付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
(二)交付条件:所供商品需严格按公告要求规格和标准执行,经验收不合格的不予付款,并追究供应商责任。供应商需将全部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乙方须自行完成货物的集货、运输及配送工作,承担全部相关费用,禁止使用快递服务。货物送达后,应提交送货清单,由双方授权代表现场共同清点;清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方视为完成交付;
(三)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价款出具正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100%。
八、验收要求
(一)货物交付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供应商须派员到场参与验收;
(二)验收依据为本公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
(三)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数量、规格尺寸、外观、材质、五金件、环保性、安装牢固度等;
(四)如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将向供应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进行更换或修复,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若更换或修复后仍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九、报价资料递交方式及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10月27日14:00前,将相应报价资料以书面形式密封加盖公章提交至****总务科。
十、项目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二)地址:**市**区洪甘路319号
(三)采购联系人:
肖老师(业务咨询) 联系电话:186****5750
连老师(投标咨询) 联系电话:133****1379
注:因兼任教学任务,递交材料时如遇电话未接通的情况,可将投标材料放至保安室,并以短信方式告知投标咨询联系人连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