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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马銮湾****片区**岛市政道路一期工程(金光路、金壁路)项目调整供地方案。根据项目《****委员会关于调整马銮湾****片区**岛市政道路一期工程(金光路、金壁路)项目建设内容的函》(厦发改投资函〔2025〕314号)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经研究,供地方案拟调整如下: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门市****集团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调整为19093.175平方米(A=A1-1+A1-2+A1-3+A1-4=2589.508平方米+6930.457平方米+1620.135平方米+7953.075平方米,基于XM92坐标则为19089.177平方米)。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项目用地方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2026年11月2****分局办公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市**区诚毅大街7号7层;电话:0592-****906;传真:0592-****107。
****规划局**分局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