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城区幸福中路2号金柏年大厦一楼1、2、3号商铺经营权拍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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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有关单位委托,****公司现对以下**市**区幸福中路2号金****商铺经营权依法进行公开拍租,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名称

租赁面积

起拍价

增价幅度

竞拍保证金

1、2、3号商铺经营权

1042m2

1.8元/m2/天

0.1元/m2/天

6万元

租赁条款

1.租赁期限为:3-5年(即最短租期为3年,最长租期为5年,成交人可在此区间按需签约);

2.经营用途:仅为商业零售及服务业等,不得改变经营用途;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6万元;

4.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半年支付,成交人应于每个计租周期(半年/一年)开始前15日内足额缴纳;

5.租金递增:租赁期限内前两年租金不变,从第三年开始(含第三年),每年租金均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直至租赁期满为止;

6.免租装修期:给予成交人6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具体须意向竞租人在报名前向委托方咨询确认。

备注

上述标的均以其实物现状进行拍租及交付,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前至现场实地查验,凡参与本次竞拍活动的竞租人均视为对标的物所有现状的完全认可。

二、拍租时间及地点

2.1 拍租时间:2026年11月3日上午10时;

2.2拍租地点:全拍网平台(网络竞价),网址:https://www.****.com/#/home/main。

三、竞租人的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信誉良好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无不良行为;

3.3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四、竞拍报名及勘查现场

4.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17:30。

4.2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全拍网平台网上报名,同时线下至****,提交报名资料(依据本公告第三大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每个标的均须缴纳足额竞拍保证金及300元报名服务费,并签署竞拍相关文件,逾期未完成上述事项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具备竞拍资格。标书代写

竞拍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104********014596。

竞拍保证金应从竞租人企业账户转入竞拍保证金专用账户(其他途径转入无效),竞拍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提前办理。

4.3****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现场勘察,标的所在位置:**省**市**区,联系人:周女士,电话:180****7630。

五、成交相关款项支付及合同签订

5.1成交人应于竞拍成交后履行以下事项:

①竞拍成交当日签署《成交确认书》;

②竞拍成交3日内向委托方缴清标的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6万元;

③竞拍成交3****公司缴清拍租佣金:成交价的3%;

④竞拍成交5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成交人逾期未履行上述事项的,视为悔拍,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拍卖公司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继续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

5.2竞拍成交后,成交人还须向全拍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详见全拍网平台首页之《收费规则》)。

六、竞拍保证金退付

竞拍成交后,待成交人在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将成交相关款项足额缴纳完毕并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竞拍保证金原路全额无息退还给成交人。未成交的竞租人的竞拍保证金,在其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在竞拍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公司原路全额无息退还。

七、其他约定

7.1本次公开拍租的标的以其实物现状为准,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方、拍卖公司咨询标的相关情况,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竞租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外观、范围、结构、面积、水电使用、瑕疵、租赁用途及要求等相关情况),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后果。****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标书代写

7.2 成交人应按本公告规定的租金****商铺租金,如有逾期视为成交人违约,委托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收回标的重新组织拍租。

7.3标的交付后,****商铺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改变其主体承重结构,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后,委托方不****商铺进行装修改造的任何费用,****商铺所有装修改造的部分(除可移动部分外)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7.4租赁期内,****商铺的日常安全管理,****管理部门的管理,****商铺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负责赔偿。标的商铺原有的装修、装饰、设施设备等等均由成交人使用并负责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的,由成交人负责维修或按市价赔偿。

7.5租赁期内,成交人负责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7.6租赁期内,****商铺发生的所有与安全相关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问题、财物丢失、火灾、意外事故、人身伤亡等)以及造成的损失,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7.7租赁期内,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政府管理部门要求需****商铺或委托方内部决策不得对外出租而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以天计算,多退少补,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

7.8****商铺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共享,否则,视为成交人违约,委托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租赁合同。

7.9成交人应于租赁期限届满或租赁合同终****商铺完整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要求。若成交人逾期未完成交付,委托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换门锁、强制进入等方式)收回标的物。标的商铺内如有遗留物品,均视为成交人自愿放弃的遗弃物,委托方有权自行处置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因成交人前述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人独立承担。

7.10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本次拍租相关的《竞拍协议》、《竞拍须知》、《租赁合同》的文件内容和拍卖师在竞价网络平台现场发布的信息为准。

八、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0****7630

联系地址:****工业园区红海大道2****中心2幢3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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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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