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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蒙田—尖峰银锑矿整合区金属
矿业权整合主体招商的公告
根据《广******厅关于加强矿业权管理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自然资规〔2025〕6号)、《****信息化厅 ******厅 ****园区办印发〈关于一体推进矿业权整合产业转型升级开放招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工信冶金〔2026〕39号)、《**矿业权整合和“小散乱”企业综合治****办公室关于印发〈**矿业权整合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及《****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矿业权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6〕29号)等文件精神,****依规开展**蒙田—尖峰银锑矿整合区金属矿业权整合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诚招投资开发商,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蒙田—尖峰整合区位于**县黎塘镇镇**一带,现有2个采矿权和3个探矿权,主要矿种为铅、锌、银、锑矿。
二、招商内容
招引中国境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具备“探采选”产业的行业强优企业,****小组按评分规则综合评定,在**蒙田—尖峰银锑矿整合区确定1个整合主体。整合主体以市场化方式依法依规进行金属矿业权整合,整合后大中型矿山比例及持证在产大中型绿色矿山比例均达100%。
三、报名条件
(一)中国境内具备“探采选”产业的行业强优企业,整合后能够快速在**蒙田—尖峰银锑矿整合区实现“探采选”项目的投产。采用收购、控股等市场化方式的勘探项目必须在2年内投产。
(二)拥有行业先进的矿产**勘查开发利用、绿色矿山建设、智能化开采技术经验以及金属矿选矿能力,具备金属矿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运营与产业整合能力。
(三)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融资能力,能够确保通过收购、控股等市场化方式完成矿业权及其配套资产的整合,且具备后续“探采选”等项目建设和招引下游深加工企业组团开发利用矿产**的能力。
(四)具备履行整合区域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能力和承担历史遗留环保问题治理责任的能力。
(五)报名主体须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符合有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四、报名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10月23日)起至2026年11月12日止。
五、报名方式
受理单位:****促进局
材料提交方式: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地址:****商贸城金城路66号
联系电话:0771—****361
六、报名材料
(一)报名表(详见附件1);
(二)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请报名企业务必准备所需材料,并按照受理单位要求的方式进行提交,确保报名流程顺利完成。
本招商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矿业权整合主****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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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