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单位 | **** | 发文日期 | 2026-10-23 |
| 文号 | 时效 | 有效 |
| 一、******公司 |
| 项目名称:中航G01S喷涂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城南园区中州西路6号 环评机构:**鑫铂瑞****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开发区城南园区中州西路6号,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利用现有厂房380平方米,购置、安装三轴自动喷涂机、隧道炉等生产及辅助设备,从事中航G01S喷涂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新增中航G01S电池托盘10万台的生产能力。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依托工程、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及产品方案等详见《报告表》,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改变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和产品方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焊接烟尘、打磨粉尘、调漆废气、喷涂废气、烘干废气、喷枪清洗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危废暂存废气。其中,烘干工序加热以天然气为燃料,并配套安装低氮燃烧装置;调漆、喷涂、烘干、喷枪清洗等涂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1限值,乙酸乙酯、丁醇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限值;烘干工序加热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乙酸乙酯、丁醇参照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3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六)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关于印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6〕18号),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要求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危废产生和处置情况,提高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法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源头防控,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要求,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 二、******公司 |
| 项目名称:减速机及冶金机械配套铸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季市镇**南路6号 环评机构:**鑫铂瑞****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市季市镇**南路6号,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万元),租用标准化厂房1500平方米,购置、安装中频感应电炉、混砂机、造型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从事减速机及冶金机械配套铸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冶金机械配套铸件1500吨、减速机配套铸件300吨、水泵配套铸件2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依托工程、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及产品方案等详见《报告表》,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改变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和产品方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混砂粉尘、造型废气、流涂投料粉尘、脱模落砂粉尘、砂处理粉尘、浇冒口切割粉尘、打磨粉尘、抛丸粉尘、熔炼烟尘、浇注废气及危废暂存废气。其中,混砂、造型、流涂投料、落砂、砂处理、切割、打磨、抛丸、熔炼、浇注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限值;造型、浇注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委托清运至****处理厂集中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 (六)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关于印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6〕18号),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要求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危废产生和处置情况,提高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法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源头防控,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要求,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按《**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等要求安装、布设监测监控设施,强化全过程全流程精细化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 三、******公司 |
| 项目名称:年产铝合金铸件3000吨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工业园区三吉路6号 环评机构:****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工业园区三吉路6号,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对现有225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进行局部调整,购置、安装天然气双蓄热椭圆形坩埚炉、燃气保温炉、压铸机、抛丸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从事铝合金铸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铝合金铸件30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依托工程、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及产品方案等详见《报告表》,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改变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和产品方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熔化烟尘、压铸脱模废气、抛丸粉尘和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熔化、保温等工序加热以天然气为燃料,并配套安装低氮燃烧装置;熔化、压铸、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限值,压铸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厂界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另行委托清运处置;初期雨水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六)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关于印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6〕18号),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要求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危废产生和处置情况,提高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法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源头防控,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要求,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按《**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等要求安装、布设监测监控设施,强化全过程全流程精细化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 四、**云创****公司 |
|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汽车配件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城南园区德裕路22号1幢 环评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开发区城南园区德裕路22号1幢,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租用2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购置、安装固定式熔炼炉、倾动式熔炼炉、数控机边保温炉、压铸机、油压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从事汽车配件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汽车传动部件4500吨、汽车装饰部件5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依托工程、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及产品方案等详见《报告表》,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改变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和产品方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熔炼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压铸废气、打磨粉尘、抛丸粉尘。其中,熔炼、保温等工序加热以天然气为燃料,配套安装低氮燃烧装置;熔炼、压铸、打磨、抛丸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限值,熔炼、保温等工序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限值;压铸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厂界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市华汇****公司集中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六)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关于印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6〕18号),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要求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危废产生和处置情况,提高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法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源头防控,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要求,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按《**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等要求安装、布设监测监控设施,强化全过程全流程精细化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523-****2220 邮箱:****@163.com
四、通讯地址:**市**市阳光大道1****中心2****环境局窗口,邮编214500。
拟稿:窦嘉勉 初审:张宁 复审:陆彬 终审:费林